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面对多发重发的自然灾害和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完成了“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目标任务,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农业形势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为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依靠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的目标,农业必须稳住好势头,实现新进展。当前农业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全年气候存在不确定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挑战增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做好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以改革促发展,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使粮食产量保持在11000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使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在工作着力点上,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争取在已经看准、时机具备的改革任务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资源环境,将农业可持续发展纳入重要日程;更加注重科技人才,依靠科技进步突破资源环境约束,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一、毫不松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积极构建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认真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对主要品种进行战略平衡的研究预测,研究确定粮食生产优先序,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提出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地区、主要作物、生产主体,着力稳定东北和黄淮海产区,提升长江流域产区;稳定小麦总产量,提高玉米、水稻总产量。努力实现农民增收与粮食增产同步发展,稳定传统种粮农户,充分调动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推动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2.坚持不懈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通过政策引导稳定面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立足抗灾减灾夺取丰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价格、补贴、大县奖励等政策落实不走样、资金不缩水、农民得实惠,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分作物、分区域、分季节、分灾害,狠抓关键技术措施落实,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培训和服务。继续抓好粮食高产创建,特别是整市整县整乡推进试点,全面开展增产模式攻关,打造一批粮食高产高效示范区。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减轻粮食因灾损失。积极开展节粮宣传,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
3.统筹抓好棉油糖和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生产。继续推进棉油糖高产创建,大力推广棉花轻简栽培、甘蔗健康种苗等高产稳产关键技术。稳定发展蔬菜生产,组织编制全国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加强海南、广西、广东等南菜北运基地建设。开展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提升行动,加强天然橡胶等热带作物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推动健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4.稳步提升畜禽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加强生产监测和形势预判,推动适时启动生猪调控预案。推动实施《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加快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充分利用农区秸秆和南方草山草坡资源拓展牛羊肉生产渠道。促进禽肉、禽蛋生产尽快恢复、稳定发展。制定实施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肉鸡、蛋鸡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畜牧良种补贴和畜禽良种工程项目,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工业体系。
5.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加大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水产良种工程。加强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推进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设。强化渔船和网具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使用“绝户网”行为。加大渔业装备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海洋渔船更新改造,发展壮大外海和远洋渔业。进一步强化近海、渔港水域、内陆及边境水域渔政执法,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改善渔民民生,编制转产转业规划,实施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6.提升农业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积极参与国际与区域农业政策、农业国际标准制定。抓紧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和农产品进出口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农产品进出口优先顺序,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积极参与多双边农业贸易谈判,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和节奏,加强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监测、研判和预警,完善农业产业损害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农业利用外资领域的监管,完善农业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完善整体规划和制定重点国别规划,推动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国内企业以多种形式到境外投资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并购参股国际农产品加工和贸易企业。加强国际农业科技研发合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在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和监管体系。加快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和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县乡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完善机构、人员、设备、制度,推动落实运行经费,尽快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8.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健全科学统一、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与监督管理制度,控药、控肥、控添加剂,规范农业生产过程。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产地证明准出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积极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热作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9.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力量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奶源监管,开展奶站联网监控试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畴,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按照不同产品的特性和流程,抓住关键环节,通过巡查抽查、技术服务等措施,实现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环节全链条监管。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置。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0.深挖产业发展增收潜力。加快培育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区域特色农业,继续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牌创立和保护,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增加农业经营收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推进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落实开发性金融重点支持项目,深入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促进农村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开展农民创业工作试点,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启动特困职工家庭住房建设。
11.推进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推动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有效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整治,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合作,创新农村抵押担保方式,培育抵押物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设立抵押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推进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推动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动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不断扩大以三大粮食品种和畜牧业为核心的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探索开展渔业养殖保险。
四、狠抓农业防灾减灾和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业风险防控能力
12.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防灾减灾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灾情调度和指导服务,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情信息田间定点监测试点,实现灾情数据实时发布。配合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旱涝灾害防抗。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抓好100强规范化统防统治组织和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植物疫情防控。大力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农机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草原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情应急处置能力。
13.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动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逐步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防治策略。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根除计划和单项病防治计划,制定H7N9等新发人畜共患病净化方案。强化兽药质量和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推进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和措施限期到位,实行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控制,加快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强边境动物疫病防控,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推动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补贴政策。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提高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14.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渔港等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做好抗御台风工作。做好垦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农业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
1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进一步明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选择2个省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整县开展试点。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推动开展草原承包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研究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
1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以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搞规模种养的准入和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研究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意见。
17.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对家庭农场的示范引导扶持,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评定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试点,支持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大力发展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订单收购、保险资助等服务。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
18.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村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推动出台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大力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主要品种生产性服务具体规范标准和服务合同样本。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
19.加强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抓紧制定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专门规划,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推进“阳光工程”转型升级,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以及立志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扩大试点县范围,在所有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积极推进整省试点。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构建职业农民队伍。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规模,构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和扶持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高等院校和农民合作社组建农业生产实训基地,积极培养农业后备人才。
20.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验区着眼于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机制障碍和农村改革发展难题,充实试验内容,拓展试验领域,在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安排试点,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有序向纵深推进。示范区着眼于突破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积极开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规模经营等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促进示范园区建设和贸工农一体化相结合,加快构建农业金融服务新机制。适时总结“两区”建设经验,分别召开试验区工作座谈会和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成熟做法,带动更大范围改革发展突破。
六、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
2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围绕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科学确定农业科技创新技术路线和主攻方向,改革完善有利于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整合科研规划和项目、基地、人才等要素资源,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农业行业科研专项、“948”计划和超级稻四期攻关等科研项目,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资源环境保护、能源生态、农产品初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深化科研院所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研。
22.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政策。加快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鼓励涉农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激励政策。强化粮食稳产增产和防灾减灾技术推广与服务,扩大小麦“一喷三防”、地膜覆盖、水稻大棚(集中)育秧、机械深松整地、绿色防控、农作物增施肥促早熟等关键技术措施的覆盖范围。推进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促进良种良法的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
23.加快种业改革与发展。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公益性科研单位与其所办种子企业脱钩,加快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开展重点作物品种联合攻关,重点支持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等育种攻关。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育种人才、技术和资源向企业流动,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研究确定种业科研成果中机构与科研人员的权益比例,组织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试点。加快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甘肃、四川、海南等国家级制种育种基地和制种大县建设,鼓励制种企业建立规模化、机械化制种基地。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推行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强化种子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编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启动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和抢救性收集。筹备开好世界种子大会。
24.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统筹农业信息化资源,启动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工程,完善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直接面向农民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市场信息、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全方位信息服务。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集成组装与试验示范,提升农作物良种繁育、种苗培育、水肥控制、环境监控、畜禽水产养殖及疫病追溯等生产环节信息化水平。强化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加快建立农产品信息权威发布平台,对农产品生产、贸易、库存、加工、消费、价格等进行全方位监测、预警和发布。
七、推进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物质装备建设,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5.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试点试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进行补贴的试点,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推动扩大农业补贴资金总量,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主产区倾斜。推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探索建立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目录制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启动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试点。加大对主产省和主产县的财政奖补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担保、补助、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完善渔业柴油价格补贴政策,使其与渔民转产转业及渔业资源养护相协调。
26.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改革农业财政专项管理方式,研究探索将农业财政专项管理的部分权限和责任下放给地方。加强现有资金项目的梳理整合和转型升级,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调整归并出一批有影响的重大项目,重点投向主产区、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区域。加大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种子工程等实施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启动重大农业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和修订,力争在农业信息化、新型农民培训、农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推出一批新的骨干项目和重大工程。
27.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构建国家级、区域级和农村田头市场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损失,提高产地市场集散和辐射带动能力。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国家级农产品专业市场和区域性市场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市场功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田头市场示范建设,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建设鲜活农产品的田头集货场、加工场和交易场。做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28.促进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和结构优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民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尽快突破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油菜甘蔗棉花机械收获等薄弱环节。加大对水稻插秧、玉米收获、粮食烘干、深松整地等重点机具补贴力度,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行动,大力推进南方水稻机插秧和北方玉米机收,扩大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作业范围。加快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加强农机售后培训、维修服务和作业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化对规模经营的带动作用。
29.提升农垦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强农垦物质装备和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先行先试和集成创新。壮大农垦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农产品营销网络。扶持和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探索承租农村土地等垦地合作新模式,以社会化服务示范带动周边农村农业发展。深入推进农垦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农垦新型社区。扩大境外农业种植和加工规模,有序推进境外企业的并购重组。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提高职工家庭农场规模化比重。
八、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农业,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30.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坚守耕地红线,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探索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基础上,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更加严格的用途管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研究启动新一轮沃土工程,以培肥地力、养分平衡、土壤改良、耕地修复、农田节水为重点,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推进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建设。开展东北黑土地治理保护,研究制定东北黑土地治理规划。
31.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引导农民使用配方肥。启动高效缓释肥补贴试点,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试点。继续推进保护性耕作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在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和黄淮海平原适宜区组织实施深松整地试点。继续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支持标准地膜推广,在重点地区开展地膜回收利用示范。
32.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配合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规划》。推进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农艺措施,在华北平原试点推进结构调整。组织开展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监测调查,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探索建立重点污染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做好农业面源污染例行监测工作,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区。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秸秆利用试点。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着力点,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抓好11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
33.强化农业资源养护。制定《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有计划地逐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稳定和扩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推动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和南方现代草地生态畜牧业等工程项目。在南方石漠化地区推广种草养畜。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继续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补助政策。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健全涉渔工程建设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支持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农业部门履职尽责能力
34.加快推进农业部门职能转变。积极推动涉农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农业部门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实施重大农业投资项目绩效评估试点,继续推进绩效管理向地方延伸。切实提高农业立法质量,推动研究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渔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和培训。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农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农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育。
35.加强农业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农民。继续深入开展为农民办实事活动。建立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制度,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素质,全面熟悉了解农业、农村和农民情况。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农业部
2014年1月9日
附件:
农发〔2014〕1号.CEB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