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业部关于发布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发布<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的公告》(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2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附件:农业部关于发布<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16日

附件:

农办医函〔2014〕2号.CEB

附件: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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