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维权:“再不打击,就没人搞育种了”
一粒小小的种子,承载着万亩良田的希望,一个品种的培育,蕴含着数十年的探索与磨砺。新品种培育是农业生产中不断推陈出新、注入活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生产中周期最长、投入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环节。一个玉米新品种,从培育到成功,几率只有十二万分之一。如今种子市场“套牌”现象频发,假冒或套售他人品牌屡禁不止。“如果再不打击侵犯品种权的行为,就没人再搞育种了。”一个育种企业的老总说道。
种子“假冒伪劣”的“劣”指的是质量低劣,芽率、水分、纯度、净度不合格的都是劣质种子;“假”分为几种情况,一类是种子类别的冒名顶替或用不是种子的东西当种子,例如用普通粮食当粮食种子出售的;另一类就是套牌侵权的种子,“套牌”种子是困扰种子市场许久的痼疾,是假种子中危害最大也是最难查处的,而且现在愈发严重。
“一个玉米品种从开始培育之日算起,经过数代育种、品种审定、试种、市场推广、销售,平均需要15年才能收回成本。”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继军告诉记者,“美国先锋公司选育的玉米杂交种先玉335是由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独家生产加工销售的,2008年在吉林省就卖出了2400万斤,市场占有率接近90%,到了2013年销售量只剩10%了,其他都是‘类先玉335’,也就是套牌种子。”
什么是“套牌种子”?原来的假种子大都以次充好,把销量不好、表现一般的种子套上高产、高质种子的包装来欺骗农民。但是如今的假种子以好充次也能谋取利益,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途径收购或生产了市场上的畅销种子A,将它们装进自己公司通过审定的、具有合法市场准入资格但销量不好的种子B的包装袋内,再通过小范围的宣传、试种、免费发放等市场推广手段,逐渐使自己的B种子占有市场。这种以好充次的行为,虽然短期内对粮农没有构成直接危害,但是对育种团队、新品种培育单位却造成了致命的打击,严重侵犯了品种权,使育种人蒙受巨大损失,从长远来看最终受害的还是产业和农民。
种子从培育阶段开始,经过推广、制种、运输、销售等环节走进田间地头,每一个环节都有被侵权的危险。在育种阶段一旦亲本及培育方式外流,很容易被不法商贩利用,而且在研发后期和申请品种保护期间出现侵权纠纷调解、维权难度很大,大部分都是在品种审定和申请品种保护后追偿。所以,在育种期和品种申请、品种保护申请期内一定要防止种子扩散、外泄,育种公司不可贪图眼前小利。
在企业获得品种权后依然存在侵权的可能,种子经过几代繁育之后可能会出现变异,这时的性状同品种审定时已经大不相同了,这时还按照原本的产品品种进行包装就属于“改良型侵权”,其危害最大。
伴随着种业“侵权容易维权难”的现象,近年来种子行业越来越热,投资越来越大,已经出现了一些加工厂和加工设备的浪费。业内人事认为种子行业出现了投资过剩的苗头。李继军说:“就现在中资企业的加工能力来看,不再进行投资的话,我国的种子加工能力已经足够了。2013年我国玉米种子总产量43到46亿斤,需求量也就20亿斤,一年生产的够两年用。水稻种子的供应量也超过了70%。”市场供应过剩,也导致了侵权等恶性竞争行为的出现。
“套牌”大多是小企业或个体户的行为,很多“三无”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种子维权执法困难重重。2014年农业部在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中给出了一个重点抽查企业名单,记者跟随河南督导组抽查时发现,重点抽查企业中60%并没有登记在案,属于“三无”企业或“皮包公司”,要从根本上解决假种子问题还要加强制种基地查处,基地和市场两端联动,相互配合,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很多制种公司在制种基地采用“亩包产制”,这一制度深受农民欢迎,“亩包产制”也就是“包产制”,企业和农民签订合同制定亩产底线,并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收购田地产出的全部种子。2013年一亩甘肃玉米种田的平均包产价格在2500元到2600元左右,合同签订的最低产量一般在900斤左右,而实际产量可能达到1000斤或1100斤。很多农民往往只把合同中签订的900斤种子交给公司,另外200斤种子则低价卖给了“三无”企业或“皮包公司”。很大一部分的“套牌”种子就是这样流入市场的。
在运输途中,未经加工包装的种子和粮食是很难区分的,不法分子把种子当做散粮运输,这样一来“套牌”种子很轻易的就从制种地流入了用种地。“假种子就像洪水,一旦上游流出来了,下游再想堵住就难上加难了。我们这些用种大省种子管理局‘按图索骥’追查假种子和‘套牌’种子,最后基本都追到种子原产地了。” (王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