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区域布局规划》的通知

黑种局[2014]1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区域布局规划》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种子管理处、站,省农垦总局及各分局种子管理局:

种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命线”,是粮食增产的“基石”。2013年我省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总产达到1200.82亿斤,比上年增加48.5亿斤,增量占全国的1/5。粮食增产,优良品种是根本保障。为进一步加快优良品种推广速度,提高粮食产量,改善粮食品质,今年,继续本着主栽品种突出,搭配品种合理的原则,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制定了《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区域布局规划》。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增产增收的核心作用,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及时制定适宜本地的品种布局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分别对做好种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期间,汪洋副总理组织召开了深化种业体制改革专题座谈会,更加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现代种业建设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12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了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5大任务和8项重点工程。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推进种业发展新政策,认清种业发展新形势,尤其是要充分认识品种布局规划对指导农业生产和促进粮食增产增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高产优质品种区域布局规划》当作深入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各市(地)、县(市)要按照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根据当地生态条件和生产实际,组织专家论证,切实发挥本地区资源优势,及时制定适宜本地的品种布局规划,并细化到乡村,充分挖掘优良品种的增产潜力,为粮食生产再创新高贡献力量。

二、加强宣传,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严格按照品种审定公告规定的内容,并结合粮食收储政策调整等进行广泛宣传,指导农民根据生产需要和生态类型坚持适区适种原则选择品种,不得宣传和推广未审品种,严防越区种植。要强化优良新品种示范展示园区建设,把省农业良种化工程中标品种和当地主推品种、搭配品种以及苗头品种作为示范展示工作的重点,将优良品种示范展示园区延伸到乡村、农户,要通过多层次的示范展示活动,宣传优良品种的特征特性,辐射带动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速度。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和种子企业应积极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认真向农民讲解品种的特征特性、栽培要点和注意事项,通过举办讲座、观摩、培训、大集、竞赛、宣传栏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宣传推广和普及优良品种,让农民用上好品种、放心种,真正做到良种良法配套。

三、强化监管,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以质量监控为核心,强化市场监管,把好种子生产关、流通关、下地关,坚决杜绝经营未经审定品种,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种子企业要认真落实好高产优质品种的良种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要求,根据当地的自然生态类型和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确保种子质量,保证良种的有效供给。

附件:《黑龙江省2014年主要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品种区域布局规划》

2014年1月16日

抄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省

农业委员会

抄送:各市(地)、县(市)农业委员会、种子企业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1月16日印发 (谷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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