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领舞”农业现代化经营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不断涌现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正是这种先进农业生产力的代表。

截至2013年末,山东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9.7万家,家庭农场1.2万户。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虽然尚有不规范之处,单个的实力也还较弱,却已经扛起了中国农业发展和创新的重任。

谈责任—— 输入现代经营理念

1月11日,记者在菏泽市定陶县天中陈集山药专业合作社看到,数万亩山药基地都建立了生产档案。合作社还有专门的化验室,检测种子、化肥、农药和土壤。用合作社理事长的话说,“我们就是要实现全方位的标准化生产”。针对社内事务,合作社每年还出台“红头文件”,根据绿色食品的要求制定了山药标准化生产技术要点,每名社员都要严格执行。在山药生长季节,理事会成员每天都会骑着摩托车在田间地头巡查。一旦发现施肥用药不合格的,就立即取消每年每亩5000元的保底收入和年底分红。合作社还拿出了30亩耕地专门用于山药的研究试验。在山药保鲜、储运、加工、销售等环节,合作社都有一套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在全国各地开了8家陈集山药专卖店。

山东省人大代表张九勋是这家合作社的名誉理事长。他认为,在新形势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必须主动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大任,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与现代人的价值观、健康观相吻合,中国的农业才有未来。

“从几千亩到10万亩,从名不见经传到领跑全国,社员亩收入从每年千元到近万元……我们合作社成功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走现代化生产经营之路。”张九勋说。

谈管理—— 希望政府不缺位

相关调查显示,山东省内80%以上的家庭农场设施化、机械化、信息化程度低,管理粗放,缺乏现代农业新技术的应用;部分种养大户采用传统品种和传统方式;部分合作社组织结构松散,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个别地方还实行“村社合一”。

山东省人大代表、宁阳县泗店镇大孟村党支部书记赵菊说:“不得不说,村里有很大一部分人并不懂合作社的真正意义,只是借着‘你上我也上,你有我也有’的想法办起来了。”她认为,镇里得有懂合作社的人,这样才能加强监管、调度和培训。另外,成立合作社也要设立一定门槛。要让它从起步时就保证是一个健康的合作社,是一个起作用的合作社。

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林海认为,目前,我国新型经营主体创新能力和创新动力还不足。我们要积极借鉴欧美国家先进农业发展经验。比如,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自己办加工厂,让奶牛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拥有牛奶的定价权;比如,逐步提高装备水平,把设备的耐用性提高、故障率降低、自动化程度提高。他认为,农民合作社的非粮化倾向是另一种不规范。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划定种粮主体功能区。

“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管理和考核,希望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张九勋说。

谈人才—— 留住青年需顶层设计

采访过程中,几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新型经营主体要想长远发展,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现在,新型经营主体普遍缺乏营销、管理人才。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农村急需年轻人,但就是留不住年轻人。现在年轻人比较现实,到村里去上班的话,暂且不谈社会地位,住房、婚姻、孩子入托等都是问题。而这些问题,一个合作社或者一个家庭农场根本解决不了。”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农业大学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刘世琦说。

在刘世琦看来,要想留住人才,新型经营主体本身、国家、高校等都要发力,而顶层设计最关键。新型经营主体最好采用“成对引进”的模式,在满足年轻人在交通、网络、住房等方面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为年轻人提供施展拳脚的舞台。国家层面,建议出台更多优惠政策。比如,基层政府可以考虑在镇驻地规划一小片区域,为他们盖社区,或者在新型农村社区中为他们分一套房子。高校尤其涉农专业要给立志回村的年轻人、减免学费,并帮助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创业的远大理想。

谈期盼—— 渴求新政策尽快落地

除了缺人才,新型经营主体面临的第二难题就是缺资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在赵菊看来,这是绝好的机会和政策。她现在盼望的,就是希望这项政策可以尽快落地。这样她的合作社就可以上设备了,也可以扩大规模了。

今年的山东省省委一号文件,提出了“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这也是众多合作社期盼已久的利好政策。张九勋说:“不少大型合作社,没办法在基地建仓库、建加工车间。这严重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这个政策对他们来说,是个‘新年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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