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动态》2023年第30期:关于促进我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建议
一、挖掘现状
2012年,农业农村部启动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NIAHS)”的发掘、保护与管理工作。至今,共创建6批次138项具有全国代表性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我省拥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8项,占比5.79%,居全国第2。2016年,农业农村部公示的全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结果中,四川有潜在待发掘的农业文化遗产20项,排名第6,占比4.9%。
从区域分布看,我省已认定的8项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分布在川西以及川北地区,包括绵阳市、成都市、宜宾市、广元市、雅安市、甘孜州、凉山州,绵阳市居第1。已发掘的潜在农业文化遗产则主要分布在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巴中市、雅安市,其中成都市规模居首位。从产业类型上看,以川茶、川果两大农作系统为主导,其次是川粮油、川菜。文化类型集中在川西林盘、川茶、蚕桑、川竹、游牧文化等。从保护方式看,初步形成了以蒙顶山茶为代表的文化系统原真性保护模式,以川西林盘为代表的景观系统保护与修复模式,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要素遗产转向保护等模式。开发模式则主要以农业旅游化景区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文化创意产业化等模式为主。
二、主要问题
(一)对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
作为一项独特的研究议题,我省围绕“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鲜少涉猎,缺乏专门研究平台与机构,研究成果屈指可数,理论支撑和技术方法相对薄弱。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跨部门、跨学科特征认识不够清晰,部门之间的协作、学科之间融合不能满足保护与发展的要求。
(二)发掘与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对于省内现存的农业文化遗产数量掌握不清,许多遗产没有及时挖掘申报。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调查和发掘、申报和认定多以县市为主体和单元,缺乏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和系统完整性的考量。已经认定和发掘的遗产数量与类型,尚不能全面反映我省优秀农耕文化的总体面貌。如:汉源贡椒文化系统、蒲江雀舌文化及栽培系统、合江荔枝文化系统、青神竹文化系统等均未纳入普查名录。
(三)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主体相对脱节
农民是创造多种类型且高度适应当下自然生态环境的农业文化遗产的主体,农户主体长期以来形成的本土知识、耕作习惯、人地关系理念及乡村社区和传统农耕协作关系等均构成了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核。但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下,小农户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位轻势弱,主体地位没有充分落实,主体作用和基本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全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顶层设计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建议成立四川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科研院校的研究力量,搭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基地),组建农业文化遗产技术体系及团队,构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学术共同体。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在创新中发展”的基本原则,出台四川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相关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组织制定四川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普查与申报。
(二)摸清全省农业文化遗产家底
一是开展全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截至目前,云南、浙江等多地已经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基于2016年全国性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快对全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的类型、数量、地域分布、价值等开展全面摸底,做好农耕文化资源本底调查。二是建立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库和保护名录。搭建我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数据库,建立重要农业文化资源和遗产名录体系,为保护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奠定基础。
(三)保障农民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主体地位
一是激发本土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坚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主要利益和价值转化成果为农民所有、所用、所享,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激励等措施,吸引农民广泛参与,强化文化认同,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传承。二是加强保护管理与研究本土队伍建设。挖掘农业文化遗产地本土专家,引入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本土传承人总结的经验和技术,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培训,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四)开展典型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与关键技术集成试点
一是明确农业文化景观分区方案。基于我省地貌与气候的多样性和农耕文化景观的多元性,立足农业历史、文化、乡村聚落等人文地理特征及地形地貌、气候分区、农业资源等自然地理特征,开展农业文化景观的综合分区和分类工作。二是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评估与技术试点。立足巴、蜀、彝、藏等特色农牧业传统和文化景观分区,设立农业文化遗产变迁监测评估基地,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开展保护和开发的适用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的试点示范,为全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供更精准的理论和技术支持。
(五)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之路
一是推动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掘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构建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三产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同科普教育、田园旅游、民俗体验有机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二是构建多方利益主体参与保护和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入遗产地的建设与保护,参与地方特色资源开发,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依托农业文化遗产带动地方特色农产品发展,让农业文化遗产“留根铸魂”,助力农民持续就业增收。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与农村经济研究所 常 洁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赵 川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农经所 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