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布基金申请指南

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布基金申请指南

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贵州大学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第二批)申请指南。

一、指南内容

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2023年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重点支持以下内容(申请书应说明符合哪个研究内容,不相关的研究课题不予资助):

1.公共大数据治理与区域治理

(1)公共大数据管理组织策略、技术与标准

(2)DOA(数字对象框架)机理及应用

(3)DOA公共数据要素度量方法

(4)多元化公共数据定价及收益分配机制

(5)数字城市公共大数据治理

(6)数字社会公共大数据治理

(7)公共大数据要素化关键技术

(8)公共大数据区域治理

2.公共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跨域服务推荐中的隐私保护机制

(2)面向未来网络内生安全的M/N多重数字签名

(3)基于区块链的5G/6G网络数据安全

(4)跨链共享中安全关键技术

(5)面向边云协同的隐私聚合协议

(6)数据交易安全关键技术

(7)边缘环境下隐私感知的数据集成方法

3.大数据融合与分析

(1)高吞吐低延迟数据批-流/图-流融合处理

(2)数据内在逻辑关联、语义表征

(3)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知识推理与知识图谱

(4)海量高维多源多模态数据分析

(5)多源数据知识图谱表征及关系发现

(6)时空公共大数据融合治理

(7)多源数据核心要素提取及时空变化分析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海内外学者。近五年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科院SCI二区以上论文;

(2)以第一作者在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发表过论文;

(3)在已发布国家或行业标准中排名前3;

(4)在国家级出版社已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中排名第1;

(5)其他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

2.申请者填写《附件1: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及《附件2: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汇总表》,并将申请书电子版PDF文件(签字盖章页扫描插入)发至邮箱:gtxu@gzu.edu.cn。

3.202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第二批)计划资助一般项目15项左右,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项,课题研究期限均不超过2年。

4.研究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每年须按要求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如需变更,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重点实验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5.课题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者应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协议,按协议计划进行工作,接受实验室的检查和监督。课题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实验室举办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6.2023年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人:许老师15810530314、吴老师13985459677。

6.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崇厚楼925,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550025。

三、其它事项

1.项目考核指标成果形式可为:高水平论文、专著、教材、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他具有重要影响或作用的成果等。

2.优先支持成果将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署名为第一单位的课题。将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署名为共同单位或第二单位的成果必须为高水平论文或标志性重大成果。对于海外研究人员,成果需与实验室联合发表。

3.署名规范:

中文: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贵州贵阳,550025;

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ublic Big Data , Guizhou University, Guizhou Guiyang, 550025.

4.受实验室基金资助的成果均要标明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NO.xx)资助,具体英文标注为: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Public Big Data(No.xx)。

附件:

1、2023年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第二批)申报汇总表.xls.xls

2、2023年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第二批)申请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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