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项目建议征集

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最大限度释放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科发促字〔2016〕138号),拟安排部署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简称“弘光专项”),现面向全院征集2021年度项目建议,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

一、“弘光专项”定位

预计在3-5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提供符合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示范作用强和带动作用大的系统解决方案;要求围绕行业或区域特色需求,利用多方投入,加强跨所、跨学科合作,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二、推荐要求

1. 结合本单位“一三五”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本单位参与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相关成果进行推荐(先导专项相关成果也可经由主管业务局限额推荐,不占本单位推荐指标),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超额推荐无效,四类机构改革中多所融合单位可适当放宽推荐名额)。

2. 项目建议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科发促字〔2016〕138 号)的相关要求。

3. 弘光专项经费以后补助方式拨付,经费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条财字〔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方式

各推荐单位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于2021年2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科发局联系人邮箱,并提交纸质件1份,加盖牵头单位公章,邮寄至科技促进发展局,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科技促进发展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邮编100864。

四、联系人

科技促进发展局 知识产权管理处

联系人:陈浩

电 话:010-68597740

邮 箱:casiper@cashq.ac.cn

附件:1.项目建议书

2.《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科发促字〔2016〕138号)

3.《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条财字〔2019〕37号)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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