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土地善治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本网讯 11月6日,由我校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我校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主办的“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土地善治研讨会”顺利召开。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我校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首任院长兼首席专家陈锡文,原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学会副部长、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甘藏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高圣平,中国科学院大学土地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董祚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副社长兼编辑部主任潘劲,《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执行主编王庆日、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健等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土地善治”为主题,围绕我国土地问题,就对土地善治的基本认识和实施土地善治的有效路径等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会上,甘藏春围绕“治理理论与土地善治”作了主题报告。他指出,善治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要实现土地善治,参与土地治理的各方必须对土地善治涉及的基本问题形成共识,主要包括土地的基本属性、土地利用的价值准则、土地利用的政策目标。建立土地的善治体系要处理好土地的行政管理权与国有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农民的关系。
王庆日、王健分别以“善治理念下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研究”、“土地治理理念的发展与我国土地治理评价的研究”作了主题报告。
陈锡文在会上提出,在土地领域谈善治是很有必要的。土地善治要吸纳各方参与、倾听各方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具体措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规划。规划要成为科学的、民主的规划,要广泛吸收各方意见,要协调各方诉求;二要制定规则。土地管理需要一系列规则,要从土地怎么用的更好、管的更好,怎么让大家满意度更高的方面出发去制定规则。制定规则不只是政府部门的任务,社会公众也要积极参与。同时,在土地制度改革中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明确如何在规划指导下,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土地征收后增值收益怎么合理分配。三是如何通过调整规划将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土地进入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与会专家围绕土地治理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董祚继教授提出土地善治应树立的“四大理念”和现阶段要掌握的基本原则。高圣平教授从法治角度出发,认为公有制是土地善治的重要基础,需要界定公有制下的利用关系和法权结构、权利之间的边界。王小映研究员认为,捋顺法律是实现善治的前提。善治最主要的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对土地要素的管制要远高于其他市场要素。政府依靠公权利治理市场,则要考虑公权利和各级权利的配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