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成效凸显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成效凸显

2020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自8月25日启动,活动内容之一的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新闻通气会日前在南昌举行。

记者在会上获悉,我国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6.5亿吨以上,连续3年每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每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多万亩,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000多个,改造和新建粮食质检机构487个,粮食执法督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据了解,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党中央部署组建了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并建立了相应的执法督查体制。

2014年国务院确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015年建立实施了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机制。

自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个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考核工作组,已进行了四个年度的考核,充分调动了各地重农抓粮、保供稳价积极性,考核效果“一年比一年好”。

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了对2018年度中央储备粮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的首考。

首考实践证明,通过年度考核能够全面检视中央事权粮食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既推动了中储粮系统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强化内控,又增强了基层承储企业守规章、抓管理、保安全的主动性。

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2019年度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正在进行中。

同时,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已经顺利完成,全面摸清了库存家底,建立了分区域、分性质、分品种、分库点、分货位的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数据库,为今年疫情防控、粮食保供稳价奠定了坚实基础;发现和纠正了库存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粮食库存监管长效机制。

中央储备垂直监管体系也在加快构建。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的26个垂直管理局机构改革中,赋予其中央储备粮食和物资监管职能,实现由战略物资储备管理局向中央储备监管局转变,初步形成了与中储粮垂直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监管体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粮食收购监管工作也在全面加强,收购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收购期间,强化督导调度,每年都派出10余个督导组,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同志带队,分赴13个粮食收购重点省份,督促指导各地压实监管责任,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总体看,近年来未发生区域性“卖粮难”和“打白条”等问题,收购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平稳有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对不同方式销售的粮食实施分类监管、全过程封闭监管,进一步分清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切实加强销售出库监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理各种形式的“出库难”。

在信息化监管工作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平台与25个省份实现数据对接。截至目前,各地已有4.5万户粮食经营者、1.3万名检查人员分别纳入检查对象和执法队伍名录库,通过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开展检查活动113次。12325全国粮食监管热线开通以来,共接收投诉举报约2.7万件;累计协调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近1.6亿元,督促78.5万吨有纠纷的政策性粮食出库,及时阻止约2.1万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此外据统计,近三年,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每年查办的涉粮案件达5000多起,其中包括中储粮南阳、襄阳、肇东直属库及所属库点等涉粮案件,均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对违规企业分别给予了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处罚;涉及违纪或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粮案件,做到“零容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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