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太康商贩为打败同行竞争 面粉里加增白剂被

为了牟取利益而不顾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人在生产的面粉中添加增白剂(学名为过氧化苯甲酰),最终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太康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冯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冯某某系河北省保定市居民。2013年6月份,冯某、冯某某来到太康县常营镇承包了一个面粉厂。在生产面粉时,为了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牟取利益,二人从宋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含有过氧化苯甲酰(增白剂)的滑石粉,按万分之六至万分之八的比例添加到所生产的面粉中。后经人举报,二人被抓捕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冯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面粉中添加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使用的物质过氧化苯甲酰,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的态度较好,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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