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以“新三起来”为总抓手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记者从1月11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为在新形势下推进“三农”工作,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北京市将以“新三起来”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为全面系统、整体谋划推动农村改革,北京制定了《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的意见》。根据这项“新三起来”意见,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一年来,随着“新三起来”工作的开展,北京市加快了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各主要指标运行态势良好。同时,也出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这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既是为总结和安排北京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也是为进一步推动“新三起来”工作而召开的。

会议指出,2014年是北京的“改革之年”,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三农”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新三起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型发展。

会议要求,在深入开展“新三起来”工作过程中,要推进农村承包地有序向现代农业园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序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每个区县都要开展试点。要探索农村闲置农宅有组织的盘活利用试点。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探索股东进退机制和股权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同时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建立联合社,支持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支持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会议特别提出,在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方面,要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丰富大兴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内容,探索开展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及农村住房抵押、担保等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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