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和专利代表不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与此对应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年均增长却只有1%左右。可见,大量科研创新成果并没有转化成为发展成效。”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孟洛明在无党派界别协商会的发言中说道。
10年前,孟洛明就开始“专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提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两张皮”问题。可直到今天,这一现状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
“漏走”的创新成果
过去5年,科技创新一直处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比如,2019年国际高被引论文数居世界第一,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首位。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评估显示,我国创新指数已位居世界第14位,正式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这一良好局面与全社会研发支出的增加是息息相关的。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从2015年的1.42万亿元,提高到2019年的2.17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2019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19%,已经超过了欧盟15国的平均水平。
但这些数字都不是孟洛明最为关心的。
“创新不是最终目的,发展才是。” 孟洛明解释说,“经费增长是科技进步和提高创新能力的投入指标,不是产出指标。而论文和专利数量只是科技的产出指标,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效指标。”
孟洛明看重的是全社会研发支出中究竟有多少在创新驱动发展中产生了成效?产生了多少成效?
目前,“十三五”规划中衡量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的指标是“科技进步贡献率”,它指的是扣除了资本和劳动后,科技等其他因素(包括体制、制度、管理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
“2019年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9.5%,德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在本世纪初已达到80%左右。而且,与科研投入的增长相比,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年均增长为1%左右。”孟洛明表示。
“这也意味着科研经费的大幅增加,并没有同等程度地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成效。”
把“创新驱动发展”变成“指挥棒”
早在“十二五”期间,孟洛明就意识到必须理顺“科技进步和创新”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是依靠资本、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要从使用要素推动发展到创新驱动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变革。
创新驱动发展有两方面的内涵:其一,创新主要是为了发展;其二,发展要逐渐转变为创新驱动。“可如果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效不足,有可能的结果就是,科技投入增加了,科技进步了,创新能力提高了,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却不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指标达到了,却主要不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支撑的。” 孟洛明说。
5年前,孟洛明提交了《关于提前开展“十三五”规划中创新驱动发展定量指标研究的提案》。
今年,孟洛明又撰写了《关于在“十四五”规划中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指标的提案》。他认为,光有衡量创新驱动发展的定量指标还不够,还要把这类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中。
“在目前的体制下,绩效评价指标是地方发展的‘指挥棒’。只有制定、落实了适合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的政绩考核指标,才能真正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提高到应有的水平。”
除此以外,他也强调,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的关键还是释放和激发科技人员的内生动力。因此,必须出台精准的政策,“一方面,对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的科技人员要用不同的激励政策,另一方面要让优秀人员、一般人员等各类人员各得其所”。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科学报、科学网、科学新闻杂志”的所有作品,网站转载,请在正文上方注明来源和作者,且不得对内容作实质性改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转载请联系授权。邮箱:shouquan@stime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