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和防范气候变化引发的巨灾风险

当前因各类气候灾害的突发性、并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且在不同系统之间来回传递,触发了巨灾风险。人类面临抵御自然灾害的压力呈井喷式发展,对当代文明造成了严峻挑战,因此防范气候巨灾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刻不容缓。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卫星气象研究所所长张兴赢建议,首先要构建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抓住当前大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协同趋利与避害关系,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协同起来。

其次,要在政府主导下结合商业市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近十年,虽然中国在各地陆续尝试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巨灾保险制度,但是我国巨灾保险市场仍不健全,制度设计也亟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区域性保险产品很难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二是补偿为主的巨灾保险会降低地方政府和居民防灾的激励;三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在巨灾保险中的角色定位不清晰。

张兴赢建议,积极推动商业性巨灾保险,作为基本巨灾保险的补充,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地区巨灾保险,充分满足地区差异化保障需求;推进巨灾保险立法,通过立法将巨灾保险以强制或半强制的形式确定下来。

并且,中国应主导建立全球气候变化与巨灾风险防御基金。借鉴目前在日本、新西兰、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的巨灾风险管理基金(债券)等的经验,成立中国国家巨灾风险防御基金,防范国内罕见的超大气候巨灾风险,同时由中国牵头成立全球气候变化与巨灾风险防御基金,在国际货币组织框架下通过多方途径,筹集应对巨灾的资金,类似支持世界经济发展的“世界银行”一样,实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应对巨灾战略,全面提高人类应对巨灾的能力。同时大力培育和推动我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巨灾保险大公司,防范、分摊和转移气候巨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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