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 助力学生毕业后发展
发表日期:2020-05-14 11:18PM 阅览次数:
本网讯 近日,学校印发了《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我校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渐完善,学生档案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档案对学生毕业后的升学、就业、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社保等重要事项会产生关键而直接的影响。
我校原《管理办法》是2010年制定的,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特别是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档案面临新的管理形势,档案收集内容有所变化,管理机制也不能够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本次修订,参照了中共中央办公厅最新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校近年来学生档案工作实际,对学生档案收集内容进行了更新,对收集和利用程序进行了适度调整。
新的《管理办法》提出,从今年开始,我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档案,将首先寄送到各学院,由学院完成招生审核和新生信息采集后,开学三个月内集中移交到学校档案管理服务部门(档案与校史馆)。
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的最新文件要求,《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中学期间产生的学籍材料和入团材料是人事档案重要的原始材料,学院应收集齐全。学生在我校读期间产生的挂职、实践材料和校级及以上奖惩材料属于归档范围,各部门需予以重视并及时归档。学生校外产生的归档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移交档案与校史馆。
《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及研究生、原档需调入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档案管理工作。此范围之外的我校其它各类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档案材料,由各学院自行管理,并接受学校档案管理服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管理办法》指出,各学院和部门要重视学生档案的规范管理,明确学生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保证从事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更好地用档案助力学生毕业后的事业发展。(档案与校史馆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