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与化肥
目前在农业生产中,一些人认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就不能使用化肥,使用化肥的农产品就不是无公害农产品,更有甚者在某些媒体竟公然指出禁止使用含硝态氮的化肥。其实,使用化肥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并不矛盾。
一、化肥有利于改善农产品的品质
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合理使用化肥,特别是养分的均衡供应,可以明显改善农产品的品质。例如,在作物需肥范围内提供充足均衡的化学肥料,可明显增加谷物的蛋白质含量,增加薯类作物的淀粉含量及糖度,同时还可以改善蔬菜瓜果的外观品质和营养品质。无公害产品生产过程中同样需要吸收大量的养分,而仅仅靠有机肥和土壤的供应是大大不够的,反而会影响产品品质。因此,合理科学的施用化肥,对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改善无公害农产品的品质尤为重要。
二、合理使用化肥,不会造成蔬菜瓜果硝酸盐含量超标
首先,从土壤养分的形态来看,不管使用不使用化肥,土壤中本身就存在各种氮素养分形态,在旱作条件下,尤以硝态氮为主;再者,大多数瓜果蔬菜都是喜硝态氮作物,氮素进入其有机体时主要时以硝态氮的形式为主。试验证明,在旱作条件下,不论是施用有机肥料还是无机肥料(化肥),其养分形态都将迅速转化为硝态氮形式而被作物吸收利用。当然,施用化肥可以明显增加作物及土壤中硝酸盐的含量,但并不能因此而拒绝使用化肥。试验还表明,土壤与作物中的硝酸盐高低与施入肥料的种类无关。除了施肥量对蔬菜瓜果中的硝酸盐含量有影响外,土壤的氮素肥力与农产品收获距离追肥时间也是影响产品中硝酸盐含量的重要原因。也就说,在土壤肥力较高的地块或大量使用有机肥的情况下,均可以导致农产品中硝酸盐的含量超标。
因此,在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时,只要科学合理的施用化肥,一般不会造成农产品中硝酸盐的含量超标,农产品生产者大可不必因噎废食而拒绝使用化肥,无端的降低经济收入;广大消费者大可不必担心农产品的食用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