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出台黄土高原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协调发展政策
陕北黄土高原景观
黄土高原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20 年来,植被覆盖度已由原来的31.6%提高到63.6%,有力地推进了这一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修复。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研究员山仑团队在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黄土高原典型地区退耕还林(草)成效、问题及对策”支持下,在《水土保持通报》上刊发研究论文指出,根据多年研究结果,结合近期调研和相关资料,归纳新时期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过程的同时,也面临若干值得密切关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旨在为新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山仑等指出,土高原的主体位于半干旱地区。作为一种特定的生态类型和重要的农业区域,与国外半干旱地区相比,该区具有坡地比例高,土壤肥力低,人口密度大等不足,但也有光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地形地貌多样等有利因素,因此更适宜于综合发展和实行多种经营,即区域发展具有多向性。他们认为当前需要重点考虑四个问题。
一是退耕还草如何加速。按有关统计数据,退耕还林(草)过程中,还草面积约占10%,但实际稳定下来的仅占1%。发达国家半干旱地区的人工草地面积一般占到农田的1/4,农牧业产值约各占1/2。 据调查,陕西省榆林市牧业发展较好,2018年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2%,延安市占1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则占28%。
导致人工种草面积容易反弹和成效较低的主要影响因素三个方面:科技因素是未将将种草纳入正式的农作制度之中和草种单一;政策因素是国家给予种草的现行补助标准比造林补助标准低;自然因素是由于黄土高原地形地貌复杂,立地类型多样,降雨总体偏少且分布不均等特征对人工种草的时间和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显著影响草种植后的长期适应性。
二是实行严格的轮封轮牧还是永久禁牧。在实施退耕还林(草)过程中,黄土高原地区对占有约1/3面积的荒山(荒坡)有效地实施了全面封禁,推动了地表植被的快速恢复。关于该区今后是永久禁牧还是实行科学的轮封轮牧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依据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云雾山的长期观测结果和国际、国内的实践经验表明,在保证水土保持效益的前提下,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适度放牧利用先行试点,对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以及退耕还草后续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如何处理好发展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关系。按照最初的退耕条例,退耕过程中,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应维持在8∶2左右,经济林不应超过20%,而实施过程中多地有所突破。进入第二轮退耕时,有的地区则强调退耕地应主要发展经济林,主管部门也未加表态。有研究表明,经济林兼具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价值。经济林地如能得到规范管理,如间套绿肥等同样可起到保水保土的良好效果,同时发展特种经济林产业也是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如国家退耕还林(草)重点区域的延安市安塞区,“安塞山地苹果”已成功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此,应研究统筹发展生态林和经济林,调整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实现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应及时出台新的相关政策。
四是如何持续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水平。退耕还林(草)工程总体上未对黄土高原地区粮食生产造成明显影响,这与该区单位面积粮食产量水平的逐步提高有着密切关系。当前,一些地方采取的“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显著提高了粮食产量,但能否长期应用和广泛推广尚需进一步研究与实践。为了持续提高作物产量,今后要同时重视改造环境以适应作物需求和改造作物本身性状以适应环境两类技术。过去多以前者为主,今后则应两者并重。另外,评价所采取技术措施的效果,不仅要看当年产量提高多少,同时要看对环境的影响及对提升土壤基础肥力的效果。为此,除亟需建立可持续的耕作制度外,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与应用:培育抗旱节水作物品种新类型和发展以少量水精确补灌为特征的半旱地农业。而且前者更具发展潜力,后者则更为现实可行。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3961/j.cnki.stbctb.2019.0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