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博管办[2020] 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的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进行了改进和完善,编制了《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各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请各地、各设站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把握好新的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有意向的申报人员。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鼓励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博士后引进项目,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队伍。

各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附件: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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