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53项生态标准培训会在宁顺利召开

为加强江苏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顺利推进标准编制工作,2020年1月4日,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南京大学承办的第一批53项生态标准培训会在南京胜利召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洪淼、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处长蒋澄宇、副处长徐燚、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所所长王海燕、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源研所所长陈银龙,以及南京大学等参与53项标准编制相关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洪淼处长首先针对“什么是标准”、“标准重要性”、“标准改革历程”、“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制要求”等方面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希望我省能够制定出“技术性先进、地方性合理、技术上成熟、可广泛推广”的一系列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建立完善江苏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撑作用,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随后,由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源研所所长陈银龙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所所长王海燕进行标准授课,南京大学教授耿金菊和江苏省监测中心研究员沈燕进行标准编制案例讲解。

陈银龙所长以“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编写”为主题,详尽地介绍了地方标准的基本概念和编写要素,并总结和分享了他从事标准化工作十八年的丰富经验,重点突出和解析了标准编制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王海燕所长以“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为主题,针对“什么是生态环境标准”、“我国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现状”、“十三五以来标准工作进展”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标准,并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技术导则》进行了全面解读。

耿金菊教授以“新形势下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及案例解析”为主题,从“国际标准化组织介绍”、“国际标准研制的意义”、“如何参与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案例介绍”以及“以脱氮滤池为例的国际标准研制途径”五大方面阐述了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标准国际化。

沈燕研究员以自己主编的“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案例,从标准立项、开题、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编制全过程分享了地方排放标准编制经验,阐明了草案撰写、编制说明以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常见的重要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会,参会的标准编制单位获益匪浅,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标准编制规则和制订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问题都有了清晰的认识,对后续的编制任务和目标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对顺利推进53项标准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最终为全面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工作提供支撑作用。

附会场全景照片、领导讲话、陈银龙、王海燕、耿金菊、沈燕培训照片

(环境学院 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