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创投子基金公示
发表日期:2019-12-24 10:57PM 阅览次数: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2014]229号)的规定,2019年度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湖南博创科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科力北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赛富金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华清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中天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远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高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同科晟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阳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支创业投资子基金。现将上述9支子基金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到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
联系电话: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010-58884292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010-68553243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010-68266272 电子邮件:shaoh@stvc.org.cn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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