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在福建召开
11月9日,以“立足生态责任,助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第五届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在福建福州召开。会议从全球环境治理视角入手,探讨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承担大国环境治理责任同时,如何从绿色司法、绿色金融、生态修复等路径寻求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进而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和发展。
2015年修订的《环保法》规定,符合资格的环保组织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承担修复等法律责任。大量实践表明,只有管理者、生产者和监督者等主体各司其职,环境治理体系才能健康运作。得益于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环保组织、政府、企业、公众有了新的对话契机。生态环境共治研讨会始于2015年,每届研讨会都有不同主题,来自学界、实务界、公检法系统、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对环境责任议题展开讨论,为各主体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阻碍寻求解决之道。
本次研讨会设置了“流域环境司法与流域生态修复治理”“绿色金融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分会场。
此外,会议同期还发布了《加强可持续管理名单》,该名单从企业及项目的选址情况、环保手续、能源政策、危废处置以及历史环境处罚等多维度对企业环境表现进行评估,推荐政府、公众及社会组织加强对名单企业开展监督,并推荐金融机构将名单运用于投资业务中,切实推动中国绿色金融落地,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福州大学法学院、阳光学院法律系、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共同主办,福建省绿色者环境保护公益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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