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助力国家粮食安全

湖南日报10月24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官网公示我省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企业名单,初步明确全省有277家企业承担了地方政府储备任务,可享受税收优惠“礼包”。

今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承担国家政策性商品储备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的商品储备企业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授权省财税部门明确承担地方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企业范围。这项政策是去年底已到期的承担部分国家商品储备任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和完善。

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按照国家要求,与省内相关部门衔接,对我省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企业进行了初审确认。其中,粮油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有203户,肉、糖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有74户。

据介绍,这些商品储备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性粮油的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对于税费等直接现金流出的承受能力相对脆弱,给予税收优惠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证省内粮食、食用油、糖、肉价格稳定运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持。

省税务局表示,对所公布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企业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在10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税务局。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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