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府官员解答2019粮食补贴

政策解读:秸秆综合利用补贴

哈尔滨听众赵先生提问:想咨询今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有什么扶持政策?相应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处长 徐海臣:

(一)2019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为加强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我省坚持疏堵结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的原则,突出“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通过扩大政策范围和补助方向、加大省级投入比例、提高补助标准、坚持市场运作、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技术支撑等方式方法,力争实现2019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5%以上,对暂时得不到利用的秸秆实现全部离田,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二)2019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及补助标准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共担、全作业环节补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1.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3)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15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4)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补贴。每亩补贴2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1)玉米青贮配套补贴。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省内所有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在每吨国家补贴60元的基础上,配套增加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由于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3.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所购机具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县级负责组织所购机具补贴审核发放,并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4.继续执行“三年行动计划”既定补贴政策。

为维护政策稳定性,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兑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和秸秆原料化利用等补贴政策,适当调整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政策。

(1)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与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2)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建设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新建并已经投产运营的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10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3)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给予70%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比例分担。

5.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为确保2019年秸秆全部离田,剩余暂得不到利用的秸秆拟进行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政策解读: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哈尔滨听众赵先生:想咨询我省今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补贴标准各是多少?为什么国家鼓励大豆种植,大豆亩补贴标准却比去年减少65元?有政策规定适当提高玉米补贴标准,玉米亩补贴标准为何较上年只增加了5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经贸处处长王军:

我省今年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为30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为255元每亩;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分为地表水灌溉稻谷补贴标准和地下水灌溉稻谷补贴标准,地表水灌溉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133元/亩,地下水灌溉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93元/亩。

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补贴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都要依据国家拨付我省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和全省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以及各品种的成本收益等,同时适当考虑种植结构调整因素,测算并确定我省当年亩均补贴标准。我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是按照补贴后二者收益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



今年国家安排我省的大豆和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比去年略高,但由于今年大豆补贴面积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综合测算后,将今年的玉米和大豆补贴标准确定为30元/亩和255元/亩。上述标准也与今年4月份我厅联合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发布的 “适当提高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预计大豆生产者补贴每亩不超过270元,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200元以上”的政策口径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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