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科院人字〔2019〕25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面向社会常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第一章 研究所简介
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研究所围绕粉末冶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先进材料成形加工技术及装备、材料计算与数据技术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是华南地区重要的新材料研发与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研究所现有职工130人,全职和柔性引进院士4名,高级职称人员40余人。研究所建有国家钛及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金属强韧化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钢铁基复合材料工程实验室等10个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拥有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研发装备和仪器。建有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硕博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近5年研究所承担完成了国家、省市各级科研课题近200项,项目经费累计超过1.5亿元,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累计超过5亿元。获省部级奖励2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9项。
第二章 学科方向及人才需求
1、特种钢铁及金属基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特种钢铁材料、结构陶瓷、海工材料、腐蚀与防护、异质连接。
2、有色金属材料:铝、镁、铜、钛等结构与功能材料,及其铸造、塑性加工、装备制造及其智能化。
3、粉末冶金材料:等离子制粉技术、注射成型、粉末轧制、软磁材料、增材制造。
4、材料计算与数据技术:材料计算模拟、数据库及数据技术,流体力学计算模拟、热力学模拟、离散型模拟优先。
第三章 高层次人才条件
一、杰出科学家
作为学科建设的领军人才,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外籍及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上述相当成就的国内外知名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70周岁)。
二、院“百人计划”人才
(一)“百人计划”A类人才
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国家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国家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7.国家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
8.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南粤百杰)、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团队带头人、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
9.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主任。
(二)“百人计划”B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务的人才,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相当于下列水平人才:
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领军人才青年计划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高级研发人才。
(三)“百人计划”C类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拥有正式科研职位的杰出人才,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但不超过40周岁),且近五年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一项:
1.在《Science》、《Nature》、《CELL》或SCI(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本人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2.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JCR1区或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6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经SCI检索,单篇近五年被其他人引用50次以上;
4.相当于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获得者或同级别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的人才;
5.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才。
(四)“百人计划”D类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后(至少完成一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且近五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JCR2区以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1区不少于2篇)。
(五)“百人计划”特别引进人才
省科学院根据总体发展规划,针对新建学科领域、新建机构,面向海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资深研究员,由院定向组织实施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三.特殊人才
有一定的应用型基础研究经验,研究成果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四、院“千名博士(后)计划”人才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博士后和进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
第四章 高层次人才待遇
按照广东省委粤发【2017】1号文《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广东省人才计划系列政策、广东省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粤科院人字〔2019〕25号)等制度执行。
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列表
人才层次 |
专业领域 |
薪酬1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待遇2 |
备注 |
|
杰出科学家 |
特种钢铁及金属基复合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粉末冶金材料、材料计算与数据技术 |
面议 |
不少于3000万元 |
税前600万元购房补贴。 |
鼓励团队引进,团队成员按照相关制度安排。 |
|
广东省科学院“百人计划”人才 |
A类 |
130万/年 |
1000万元 |
税前300万元购房补贴。 |
鼓励团队引进,团队成员按照相关制度安排。 |
|
B类 |
80万/年 |
300万元 |
税前150万元购房补贴。 |
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
C类 |
40万/年起 |
150万元 |
税前60-100万元购房补贴。 |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
D类 |
35万/年 |
75万元 |
税前40万元购房补贴。 |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
特别引进 |
面议 |
300-500万元 |
免费提供住房 |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
特殊人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
优秀博士、博士后 |
25万/年 |
20万元 |
提供2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提供周转住房。 |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
1 税前年薪,同时享受成果及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2 住房保障细则面议。
第五章 报名要求
个人简历发送至gdcljg@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应聘岗位名称+专业+本人姓名。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gimp.gdas.gd.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
邮政编码:51065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0-61086613
(该招聘计划常年有效,有意向人才可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