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取得初步成效

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在吉林省开始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力争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普及科学适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大幅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实现"减损增供、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的目标。

吉林省确定了农安县、榆树市、九台市、德惠市、梨树县、双辽市、公主岭市、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洮南市、汪清县、龙井市和敦化市等14个县(市、区)为项目实施县,奖补范围是优势主产区、特色产业带主要农产品储藏、保鲜等设施建设,2013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和果蔬贮藏库,奖补对象是项目实施区域的农户和专业合作社。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省农委将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和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为项目技术依托单位,按照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技术方案》和培训教材,对参与补助项目奖补设施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专门培训和技术指导,使他们达到自主建设的能力,确保设施竣工后符合奖补建设要求的标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实施县严格按照"政府扶持,农民为主建设;科学规划,向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建管用并举,确保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实施原则。各项目单位积极有效地做好调查、宣传、申报、建设、培训、指导、验收、资金兑付等各阶段工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吉林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贮存能力。两年来吉林省共建成合格奖补设施1216座,兑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187.6万元,增加马铃薯及果蔬贮藏保鲜能力5.19万吨,增加贮藏保鲜设施3007座,增加马铃薯及果蔬贮藏保鲜能力12.32万吨,吉林省总体贮藏能力达到43.32万吨,产后果蔬贮藏保鲜能力增加40%.该项目填补了吉林省农产品收获后贮藏、保鲜等加工环节的空白,达到了增加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在14个项目实施县中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又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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