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眼”宁静区新保护办法4月1日起施行

“中国天眼”宁静区新保护办法4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电 记者3月28日从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届时“中国天眼”宁静区的管理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半径5公里的核心区内严禁擅自携带手机、数码相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无线电发射设备或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产品,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从1000元至3万元不等。

据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孙学雷介绍,随着“中国天眼”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贵州省自2013年颁布实施的相关保护办法已经不适应保障射电望远镜安全运行的需要,修订完善保护办法,着眼于解决当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机构不统一、职能职责不明晰、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而高标准保障射电望远镜安全运行所需电磁环境。

保持良好的电磁环境是“中国天眼”科学产出的重要基础条件。中科院国家天文台“中国天眼”工程总工程师姜鹏说,射电望远镜观测的是来自宇宙中遥远天体的微弱电磁信号,为此,要求台址电磁干扰水平极低。为实现科学观测目标,必须减少常规强干扰源,控制小功率干扰源,防止噪声背景恶化,预防偶发干扰。

据了解,新保护办法对“中国天眼”电磁环境保护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包括电磁兼容分析论证、游客访客管理、警示标志设置、保护宣传等制度,确保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健全了电磁波宁静区无线电干扰投诉、举报与查处相关机制。对电磁波宁静区内违规设台、已建台(站)和设施产生有害干扰的处罚力度,最高处罚上限由过去的5000元提高到20万元。

此外,在电磁波宁静区内建设和运行工业、科学、医疗等设备或机场、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等设施,也应遵守新保护办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谭诤说,黔南州已调整了“中国天眼”所在区域的规划布局,停止天文小镇原有规划建设,拆除电磁波宁静区核心区的通信铁塔,做好移民搬迁相关工作,在保障民生的同时切实保障“中国天眼”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环境。

《中国科学报》 (2019-03-29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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