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种子病理学研究 保障种业安全 提升四川农产品质量的建议

专家建议

关于加强种子病理学研究 保障种业安全

提升四川农产品质量的建议

全世界近90%的作物是以种子进行繁殖的,这些作物均不同程度受到种传病害的危害。种传病害作为重要初侵染源和远距离传播的主要途径,成为作物在田间和储藏期发病的根源,给农林、蔬菜、花卉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某些外来入侵的种传病害甚至在植物检疫、种质资源交换和国际间贸易争端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目前,我省由种传病害和种子带菌引起的各种危害逐年增加,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植物病虫害的防治侧重于植物生长过程中的防治,而在种传病原菌的来源、种子带菌传播、监测和预防、防治措施的研发,不论从种子病理学基础研究还是从应用研究方面都明显滞后,缺乏突破性的科技成果。种子病理学系统研究和人才队伍缺乏,协同攻关的科研项目不足,无法在国内具领先地位。而生产中种传病害的危害逐年增加,给种业安全、农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应高度警惕并引起重视。基于此,参考国内外种子病理学研究进展、团队建设情况,在国家化肥农药“两减”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需求下,配合“脱贫攻坚”和“擦亮四川农产品金字招牌”的科学任务,特提出加强四川省种子病理学研究的建议。

一、种传病害的种类、特征和危害

1.种传病害的种类 水稻白叶枯病、柑橘溃疡病、菜豆BCMV病毒、烟草花叶病毒、小麦矮腥黑穗病、棉花黄萎病、甘薯黑斑病、菜豆细菌性疫病菌、姜瘟病、蔬菜斑萎蔫病毒、瓜类细菌性果斑病、水稻干尖线虫病及英国上世纪60年代的黄曲霉毒素引发的火鸡毒死事件等,均与种传病害的危害相关。

国内外文献表明,可种传真菌有1000多种,细菌约300种,种传病毒100多种,此外还有水稻干尖线虫等植物线虫的危害。以黄瓜为例,可种传的病害达14种(9种真菌、4种细菌和1种病毒),辣椒可种传的真菌病害就达10余种(灰霉病、立枯病、根腐病、菌核病、疫病、叶斑病、果腐病等)。除种传病害具有种类多的特点外,作物不同,同种种传病害危害方式、造成损失均不同;有些病害兼具种传、土传多种传播途径。因此,需根据作物种类和种传病害的类型,建立差异性的分类防治策略。

2.种传病害的特征 (1)发生范围广、危害程度大,涉及真菌、卵菌、细菌、病毒、类病毒、线虫等多种病原,有些种传病害可在作物整个生育期发生,造成品质、产量和经济损失;(2)只需很少基数,就能流行和传播,如霜霉病菌和锈病的种子带菌率即使只有0.001%~0.01%,就足以在一个生长季节内流行、爆发;(3)一旦传入和定殖成功,根除较为困难。

3.种传病害的危害 2015年彭州上万亩的莴笋发生重大危害,给当地政府和种植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经笔者鉴定为斑萎蔫病毒TSWV造成的。经追踪发现,该病毒TSWV已在茂县的辣椒、番茄上被发现,且已明确为种传病毒,具有严重的危害性,需后续追踪、监测。种传番茄溃疡病,今年在我省的番茄产区不同程度的出现,需引起重视。2010 年四川省彭州市和江油市在西瓜上发现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病害—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CGMMV),该病毒虽然具有多渠道传播的途径,但带毒种子仍是远距离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十字花科作物上的根肿病,具有毁灭性的特点,虽然主要通过土壤传播,但近年来研究表明,种子也可带菌和传播根肿病菌。种子带菌、传病引起的危害在蔬菜等产业上逐渐增多,对依靠蔬菜产业脱贫的贫困地区和乡村振兴造成了威胁。

二、加强种传病害病理学研究与综合防控技术研发的建议

1.建立种传病害、种子处理的防治理论、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种传病害病原流行学 加强种传病害病原流行学研究,一是弄清传播到发育的种苗并引起病害的方式;二是研究环境条件如何影响病原物种子带菌和幼苗发病的过程;三是减少种传病原的措施,例如,通过选择相对健康的种子或对种子进行处理等内容。针对每一个环节,建立相应的防治技术和体系。

(2)关注种传病害的毒素研究 主要研究种子带菌产生的毒素类型、带毒部位、毒素污染、产生条件(作物生长期、储藏期)、毒素风险与安全性评价(人、畜、鱼等)、毒素降解菌、杀菌剂对毒素影响(生长期施药与储藏期用药)、农艺措施对毒素影响、毒素防控、抗病性品种与毒素含量检测等方面。

(3)建立一套简单、易用和灵敏度高的检测技术 要采用经济有效的实验室检测方法,使其敏感性足够检测出较低水平的危险性病原物,并被国内外官方和相关机构可接受的技术,如基于PCR等的检测技术。

(4)加强种子处理研究,包括一些不可种传的重大病害,种子处理仍具有控害和生态修复功能 将一些生态环境友好型的生防菌和化学元素、农药复配成种衣剂,通过缓慢的释放和调理,仍对一些病虫害具有防治作用。如黄瓜霜霉病主要靠气流传播,但包衣甲霜灵和木霉后,仍对霜霉病具有一定的防治效果。

(5)研发种子安全处理相关产品 研发具有特殊功效的、高效、安全、环保的种子处理新产品,尤其是生物防治型种衣剂、天然物质替代种子包衣材料和适量肥料增效功能产品的复配、联合应用研究,能够为化学农药减施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保障,并推动相关工业产品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产生。

(6)研究和建立不同种传病害的防控体系和产业链 根据不同种传病害的生物学特性、传播途径和流行学等特点,研究种子检验检疫、熏蒸、药剂浸泡、种子包衣、生物化学法、物理措施、农艺措施等防控种传病害的效果,形成相应的物化产品,追溯和评价各技术要点的效果,并建立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条件成熟时,形成相应的研发和推广公司等实体,形成一条完整的种子病理防控的产业链。

(7)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性和经济效益评价体系,建设美丽乡村 对于研发的各种技术和产品,进行严格监管和评价,尤其对人、畜、鱼、天敌及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评价和风险预测,保证种传病害的绿色和可持续性治理和发展,保证美丽乡村的持续建设。

2.建立种子病害疫情的反馈机制,为应对措施提供保障 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国际种子健康促进会(ISHI)和国家种子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对于发生的种子病害疫情和毒素含量向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通报,并根据已有的疫情应对机制,建立应对措施和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加强外来入侵生物和检疫性有害生物控制。

3.重点关注制种、引种企业和基地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和种子带菌、虫卵入境情况,阻隔疫情入田和传播 对于田间发生的重大病害,需溯本求源,追查种子来源、流向、病虫害发生和带菌情况,尤其是一些在省外制种繁育的种子,需严格检测和监测原产地的病虫害发生情况;对于一些网络平台上销售的种子,其带菌的情况需要严格监测和资质认证,不能随意带菌传播和销售。对于已入境的有害生物,需做生物适应性和预警分析,并根据分析情况,建立的法规、条例和措施,阻隔疫情蔓延和传播。

4.加强种子抗病性标注和商品化标签管理,严惩虚假宣传和坑农事件 主要包括抗病虫性和种子带菌及处理等标注信息情况。据笔者从事植物抗病性鉴定工作十多年的观察,很多在包装袋上标注的“高抗”、“抗病”等品种,实际上在我们试验地中表现“感病”,推测可能与商家标注的信息不全等相关(如仅仅抗一种生理小种,而不抗其他生理小种),这种现象在蔬菜等作物上表现的尤为明显。2017年,农业部颁布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中,已无强制要求做多种抗病虫性鉴定的要求,也缺乏种子带菌(或卵)等情况的要求。因此,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种子管理办法的条件下,应尽量要求商品种在包装袋上,明确标注抗病虫和带菌情况的检测信息;在标注种子来源地时,重点标注该域内发生过重大疫情的带菌、检测结果,并在发现有种子带菌传播和标准虚假信息的商家,做出严厉处罚,建立追溯、追责、赔偿机制。

由于种传病害的多样性、严重性、危害性、侵染与传播等特点相比较于田间的一般病害更复杂和更难防治,如大白菜黑茎病菌的菌丝体可在种子内存活3年以上,而花叶病毒能在菜豆种子上存活30年,不同的病原菌在不同作物、环境条件下存活时间均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研究团队、平台、产品和研究体系。一粒种子,强盛一个民族。加强种子病理学的研究,利于保障我们种业的安全和美丽乡村建设,利于脱贫攻坚,利于促进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对外贸易发展和经济安全。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 席亚东 副研究员)

分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信息所 201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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