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在京发布

2017年2766家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增长超六成

2月28日,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京发布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据统计,2017年2766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获得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

《年度报告》综合分析了这些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目前,科研成果的主要特点是:转化项目和金额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合同项数为9907 项,同比增长34%。科技成果转化质量迅速提升,交易合同均价显著提高,转化合同平均金额为122万元,同比增长约24%。同时,转化合同收入超过1亿元的机构达31 家,同比增长55%。科技创富效应凸显,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大幅增长,2017年达47亿元,同比增长24%,政策红利显著释放。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校院所输出技术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6457 家,同比增长37%,创设和参股新公司1676 家,同比增长近33%。

发布会上,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解敏,代表编委会介绍了年度报告编制的有关情况。他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调“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彻底打通关卡,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和行动方案,各部门、各地方也分别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调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大部分科研机构落实中央政策,完善了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主任朱希铎等调查发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既有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也有承接企业科研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不够完善,落地困难。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如仅有9.5%,仅264 家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三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四是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企业转化能力不强,对于中试、熟化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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