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县2013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3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植〔2013〕4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好马铃薯原种补贴项目,加快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生产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脱毒种薯的覆盖率,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扶优扶强、壮大产业”的总体思路,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坚持良种先行和产业带动的战略方向,对农民种植马铃薯进行良种补贴,调动和提高农民使用脱毒种薯和参与脱毒种薯扩繁的积极性,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提高优质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入户率、覆盖率,实现脱毒种薯的全面普及和马铃薯产品质量的快速提高,促进全县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支持马树镇、药山镇、白鹤滩镇、老店镇,兼顾其他乡镇。

(二)坚持保证重点,支持种薯扩繁的原则,对有灌溉条件的种植大户主要进行种薯补贴。

(三)坚持奖优罚劣原则,综合考虑各乡镇近几年良种推广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好的乡镇予以倾斜。

三、补贴环节和对象

突出现有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对利用原种扩繁种薯环节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利用原种生产脱毒种薯的农户。

四、补贴规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规模和标准。2013年马铃薯良种补贴资金50万元,每亩补贴100元,补贴面积5000亩。

(二)补贴方式。对扩繁种薯的农户,统一采购种薯直接发放到农户。

五、补贴范围和品种

2013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重点支持马树、药山、白鹤滩、老店等四个乡镇,分别是马树镇1400亩、药山镇1200亩、白鹤滩镇1200亩、老店镇1200亩;补贴品种为中甸红、会-2号等经过审定的品种。

五、管理措施

(一)良种补贴项目的组织与管理。项目由县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政府采购程序,种子管理站负责脱毒种薯质量检测和监管。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承担乡镇必须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实施地点、补贴品种、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方案要尽可能具体细化,要求做到指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实施效果显著。

(三)县农业局根据本县实施方案,将繁种任务落实到有关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繁殖一、二级种薯的农户,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项目乡镇都要成立项目领导组,加强组织协调。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拔付监管补贴资金,县农业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生产管理,确保种子质量。县农业局要科学筛选并推介经过省级以上审定的品种作为项目区扩繁品种,切实加强脱毒种薯生产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各项目乡镇要按照乡有区域图、乡(镇)有任务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的要求,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做好原种扩繁生产者的登记造册。

(三)强化资金监管,杜绝违规行为。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资金,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四)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薯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

(五)强化政策宣传,营造项目实施良好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马铃薯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脱毒种薯、发展马铃薯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求乡(镇)政府要配合该项目出台当地脱毒种薯扩繁、马铃薯种植补贴和优惠政策,壮大马铃薯产业。

(六)开展项目验收,实行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后,按省农业厅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项目绩效进行考评。 (新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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