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各类主体收购粮食303亿斤

2月21日,记者从全省粮食工作会议获悉,2018年全省粮食部门坚持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着力破解粮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多年来没能解决的难题和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一系列推进粮食流通改革的举措取得初步成效,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全年湖北省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303亿斤。在全国率先启动超标粮食收购,天门市、襄州区等地收购超标小麦近2000万斤,阳新县、大冶市启动了超标稻谷收购。协调中储粮、农发行及市、县政府分8批次确定234个中晚稻托市库点,收购托市稻谷28亿斤,较上年同期多购13亿斤。发挥龙头企业、产后服务体系、质检体系作用,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入市,市场化收购比例超过70%。在做好收购工作的同时,全省粮食部门还积极做好去库存工作,全年销售粮食511亿斤,通过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成交粮食45.7亿斤。

粮食安全基础不断夯实。2018年湖北省启动省级储备粮集中管理,稳步推进“省库装省粮”。修订省级成品粮油动态储备管理办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湖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纳入省级立法规划。完成179个中心库和骨干收纳库信息化建设任务,实现与省级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粮食流通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在襄阳、荆州两地政府精心组织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任务。出台粮食经营活动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粮食企业诚信评价和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施联合惩戒,起到了震慑作用。

优质粮食工程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优化省级三年实施方案,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产后服务体系和质检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遴选确定24个县(市、区)和1家省级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组织开展第二届“荆楚好粮油”遴选,发布4类25个入选产品,完成10个示范县的161个产后服务体系项目、1207个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建设任务。省、市、县粮食质检机构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化验室四级监测体系更加完善,省粮油检测中心新检测大楼投入使用,被国家局授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华中中心”牌子。在国家组织的2017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何习文、卫掌帅)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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