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品种哈育189vs利合228,谁真?…

玉米品种哈育189vs利合228,谁真?谁假?

我关注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2018年有两桩重大玉米品种知识产权诉讼案:一桩是金博士公司诉北京德隆公司侵权郑58判赔4950万元,我曾有博文评述;一桩是利马格兰公司诉黑龙江阳光公司侵犯品种权判赔360万元。最近看到农财种业宝典详细报道案情以及多篇网文评论,意见纷纭,发现案情叙述有不少存疑之处,每一招都不是按常理出牌!究竟谁真谁假我发言无据,只是就事论事表述我的看法。

1、玉米品种哈育189是黑龙江省农科院玉米研究所2008年以HRK110和HR0252杂交育成, 2015年5月通过黑龙江省种子部门审定(黑审玉2015037)。哈育189进入东北市场销售已经两年多,已成为法定“已知品种”。

2、2016年9月,山西省种子总站函告山西利马格兰公司,其申报参加审定的玉米品种利合228,委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进行了真实性(DNA指纹)检测,利合228与哈育189极近似或相同(比较位点数40,差异位点数0),二者属于同一品种,不具备审定条件。但2017年5月山西省种子总站重新通过对利合228审定(晋审玉201700)。尽管有哈育189审定在先,但利合228依然先后获得了山西省审定、内蒙古及黑龙江省同意引种的行政许可。这就造成两家公司的权属纠纷。这事经历蹊跷!

3、2015年1月22日,利马格兰公司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办公室申请“利合228”及其亲本“NP01153”和“NP01154”新品种权保护,2015年5月1日公示,2018年1月2日获得授权证书,速度可谓快速!但并没有审查利合228与哈育189不具备特异性。2015年6月29日,黑龙江省农科院玉米研究所和阳光种业向农业部申请哈育189品种权保护,直到2018年1月5日农业部驳回了哈育189申请,理由是与利合228为同一品种。因利合228申请保护在先,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这让人感觉有一种掣肘力!

4、2017年5月通过审定的品种利合228,在此之前应该没有任何在中国销售的资格和行为。2017年9月13日,利马格兰公司起诉黑龙江阳光种业涉嫌剽窃利合228玉米品种一案二审判决:阳光种业补偿利马格兰公司两年损失3637500元(1455000公斤x2. 5元/公斤)。一个尚在娘肚里还未成型的胎儿并不具备市场经销许可,竟然要求哈玉189赔偿市场损失?超越了空间和时间!

我无据对两个品种谁真谁假表示意见,只是觉得诉讼进程每一招都不是按常理出牌!当否?愿与种业人士共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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