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 2018年第三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

2018年12月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18年第三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2017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结果》(以下简称《考核结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志敏同志,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考核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委书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孙永建同志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和2017年度自治区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和《考核结果》。

会议指出,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恪守督促落实职责,共同维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了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取得了“良好”等次,同时也圆满完成了对各地、州(市)的粮食安全专员、州(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谋划和推动粮食工作,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组织实施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坚决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坚决落实“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工作方针不动摇,健全完善粮食流通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改进粮食安全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提高粮食供给质量;着力构建连接产区销区、城市乡村的新型粮油产销合作机制和购销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储备管理,切实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2017年度我区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查找问题根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补齐工作短板;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帐,整改一项、销账一项,确保各项考核任务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地州市考核工作,压实各级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地州、县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及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掌握粮食收储等工作进展情况,狠抓政策落实。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保障粮食安全工作合力。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做好今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及相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同志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统筹协调的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其他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迅速传达、深刻领会雪克来提主席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站在服从服务总目标的高度,来审视、谋划、推动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安全工作,确保“区内平衡、略有结余”方针不动摇。二要落实责任、统一奖惩。各部门都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沟通衔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跟踪问效,坚决做到好的要通报表扬,差的要追责问责,让粮食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头。三要加强沟通、统一步调。自治区粮食省长责任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相关单位、地州和县市的沟通,争取工作的“提前量”和协调性,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常抓不懈的粮食安全考核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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