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每位农民直补300元
发表日期:2014-01-05 04:42AM 阅览次数:
本报保城1月3日电(记者程范淦特约记者黄青文)《保亭县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今天召开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相关会议上获审议通过。从今年开始,对全县农村户籍人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每人每年直补300元。
自2010年开始,保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直接补偿制度,四年累计拨付森林生态效益直接补偿资金7649万元,实现农民直接增收每年每人约210元。
《决定》规定,凡是在保亭县常住的农村户籍人口,包括县七仙岭农场、乡镇经济场(林场)、村小组常住的农村户籍人口(含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均列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补偿标准为:2014年,按全县农村户籍人口系数每人每年直补300元。2015年至2016年,根据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增量,每年依2014年补偿标准为基数,按50%的增速逐年调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标准,争取到2016年实现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补农民翻一番的目标。
(原标题:保亭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每位农民直补300元)
(文章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