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种子处理剂登记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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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数量
2018年,我国种子处理制剂登记剂型有六种:悬浮种衣剂、种子处理干粉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种子处理乳剂、种子处理悬浮剂、种子处理液剂。其中,悬浮种衣剂登记数量为94个,种子处理干粉剂登记数量为4个,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登记数量为7个,种子处理乳剂登记数量为1个,种子处理悬浮剂登记数量为9个,种子处理液剂登记数量为2个。可见,悬浮种衣剂的登记数量最多。
截止日前,我国登记种子处理剂共117个,其中,单剂48个,混剂69个。可见,混剂的登记数量多于单剂。
二、登记有效成分及配方
截至日前,取得登记的种子处理剂的有效成分有枯草芽孢杆菌、噻虫嗪、吡虫啉、苯醚甲环唑、精甲霜灵、咯菌腈、硅噻菌胺、戊唑醇、灭菌唑、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呋虫胺等,单剂登记配方见表1,混剂登记配方见表2。
三、种子处理剂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1、产品配方合理性
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登记要求,如含有氟虫腈的种子处理剂,氟虫腈的含量过高,应符合规定。
2、室内作物安全性测定应符合要求
试验设计种子处理剂对室内作物安全性测定的方法应参照《农药对作物安全性评价准则第3部分:种子处理剂对作物安全性评价室内试验方法》(NY/T 1965.3-2013),而不是《农药对作物安全性评价准则第1部分:杀菌剂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评价室内试验方法》。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前者要求设置4个试验剂量,分别是生产企业推荐的田间药效试验最高剂量及其1.5x、2x和2.5倍量。
3、室内活性测定试验靶标选择应符合要求
应根据药剂特性选择合理的试验靶标,如根腐病可由腐霉菌、镰刀菌、疫霉菌等多种病原菌侵染引起,对于广谱的药剂可仅选择其中一种病原菌进行试验,但当产品配方中含有咯菌腈或精甲霜灵等成分时,试验靶标则不应仅选择咯菌腈、精甲霜灵对其无效的镰刀菌,还应增加腐霉菌或疫霉菌。
4、配方筛选试验设计应符合要求
应根据产品的混配目的合理设计试验方案,如由1个杀虫剂和2个杀菌剂混配的三元种子处理剂,要分别进行杀虫剂的室内活性测定和2个杀菌剂的室内配方筛选,再确定不同成分间是否存在拮抗作用。
5、田间药效试验设计应符合要求
主要是对照药剂及试验剂量设置不能满足评价需要。一般来说,单剂产品应设另一当地常用单剂作为对照;混剂产品应设各单剂及当地常用药为对照;对照药剂剂量应为当地常用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