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标的公司所在化工园未获认定 利民股份终止收购山东达民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11月19日晚间,利民股份发布了一则“关于解除山东达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达民)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主要内容为交易双方解除2017年6月2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2018年2月2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27日,利民股份公告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外投资,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基础原料项目”中丙二胺生产线项目终止,新募投项目变更为拟以1.09亿元收购陈国建等四名股东持有的山东达民70%股份。交易双方随后“按部就班”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是此后却一直未有实质性付款和股权转让。

而对于此次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原因,利民股份称,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尚不满足“土地、房产等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合法且长期稳定”的条件,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尚未全部成就。

上述情况也意味着,股权转让项目拖延了一年多后,利民股份的募投项目将再度变更。

标的所在地“身份未定”

利民股份在去年6月27日披露的公告中称,拟将原募投项目“基础原料项目”中丙二胺生产线项目终止,将“基础原料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43亿元变更用途,其中1.09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山东达民。山东达民是目前国内丙二胺主要生产商之一,且为公司合作多年的原料供应商,具有年产3000吨丙二胺的产能。在利民股份看来,实施收购的成本和风险远低于自建丙二胺项目的成本和风险,而此举也能够给公司带来产业链的纵向延伸。

那么,为何利民股份这次收购事项最终还是终止了?11月19日,利民股份在披露的公告中称,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尚不满足“土地、房产等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合法且长期稳定”的条件,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尚未全部成就。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今,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已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及协议各方的实际利益,股份转让协议涉及的有关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协议目的难以实现。

记者注意到,在利民股份此前披露的半年报中,公司已经透露了一些细节。截至半年报披露,利民股份对收购山东达民尚未进行实质性付款和股权转让,对于前述情况产生的原因,利民股份称,山东省在今年上半年开始执行《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对省内化工园区进行重新认定,目前认定进程尚未结束。在山东达民所在的化工园区的认定结果公布之前,出于审慎考虑,利民股份将暂缓进行实质性股权转让手续。

11月20日,记者致电利民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的工作人员称,山东达民所在园区“身份未定”是协议被解除的一部分原因。那么,造成此次协议解除的其他原因还有哪些?该工作人员表示,董秘出差,暂无法回答。此后记者向公司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新募投项目尚未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除了解除2017年6月27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2018年2月27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各方还约定,如在2018年12月31日前,标的公司所在园区成功通过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成为政府认可的规范化工园区,各方应当就标的公司股份转让事项重新开启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如标的公司所在园区未通过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各方同意协商以项目或产品合作的方式继续进行产业链合作。

启信宝显示,山东达民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城东工业园,截至今年10月份,山东省公示了三批拟公布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在这三批名单中,记者未发现沾化区城东工业园的身影。

对于利民股份而言,在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也即意味着公司的募投项目将再度变更,不过利民股份表示,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确定,公司将在新项目确定后进行相应的披露。

今年前三季度,利民股份实现营收10.78亿元,同比增加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亿元,同比上升34.89%。利民股份预测,今年全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在1.85亿至2.06亿之间,同比增加35%至50%。公司称,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参股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量价齐升所带来的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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