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存在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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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进口印日的邻二氯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2018年10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存在倾销,中国邻二氯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10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邻二氯苯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31.9%-70.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日本的公司:

1.株式会社吴羽 70.4 %

(KUREHA CORPORATION)

2. 其他日本公司 70.4%

(AllOthers)


印度的公司: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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