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补助核查监督工作有特色
近年来,江苏省建湖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考核和核查工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行区块管理,建立多层级核查机制,加大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减少自由裁量权,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廉洁、规范、高效实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县农委、财政局联合制定考核奖补办法文件,对组织领导、政策告知、作业确认、自查自检、县级第三方核查、补助申请、信息公开、资金兑付和补贴建档立册等环节和操作流程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实行区块化管理,明确考核责任。镇农业中心将合并后的村民小组划分为单元考核单位,全县对每一单元考核单位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个区域至少一名考核责任人。
三、规定补助的确认和申请流程。作业前,镇农业中心下发《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由村委会或实际种植户和作业组织(农机户)签订《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协议》,明确作业路线、作业质量和服务价格,并约定作业补助结算对象。作业中,区域考核责任人要加强作业机具、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的现场查验,作业组织(农机户)要按技术路线和约定的作业标准实施农机作业。作业后,填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确认单》,由各村(居)负责人、区域责任人和作业机手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确认签字,经镇级政府考核确认和公示后,方可提起作业补助申请。
四、建立四级检查核查机制。通过村级自查自检、镇级审核确认、县级第三方核查、主管部门联合抽查四级渐进式检查核查,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完善核查监督机制。一是明确镇级政府是自查自检考核和补助申请工作的责任主体,以镇级政府文件形式确立镇、村、组三级自查自检考核责任体系,明确到具体责任区域,各蹲村干部、村(居)和区域责任人要严格按标准核实各考核单元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新机具作业绩效完成情况,认真审核作业确认单和补助申请表等所有作业和补助申请信息。二是镇级政府成立由农业、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组成的镇级考核审核组,认真审核作业确认单和补助申请表等补助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形成镇级自查自检报告。三是县农委、财政局制定第三方核查办法,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核查工作。按照30%的核查比例,主要核查机具落实(建立机务管理卡)、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示范镇及示范片建设情况,并提交相关核查报告。四是县农委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在各镇(自查自检的基础上,采取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自查报告)、查阅台帐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每镇不少于2个作业区域,每个区域不少于 6 名对象(审核人员、补贴对象和作业机手),重点检查规定动作是否到位、相关台帐资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同期,对第三方的核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三次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年初政策出台后,要将实施方案文件、考核奖补办法、第三方核查办法和《给农民的一封信》等在政府网站上公告;经镇级自查自检考核组审核结束后,由镇级政府将村(居)作业面积、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等信息公示到村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级第三方核查和县主管部门联合抽查核查后,在县级网上政务平台和《建湖日报》上将作业补助对象、面积和补助资金再次进行公示。最后,将奖补资金通过一折通结算到作业服务协议约定和镇考核认定的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