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种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8〕72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有关制种基地县种子管理站: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657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省种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

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对现代种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做到一手抓扫黑除恶,一手抓现代种业发展,助推我省乡村振兴事业。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将制种基地管理及市场监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认真摸排黑恶势力参与制种基地套购、撬购种子、垄断基地资源、违规收取基地管理费及种子市场上强买强卖、套牌侵权、销售假劣种子等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查处制售假劣种子、违规收取基地管理费、欺行霸市等扰乱种子制售正常秩序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着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及时报送线索信息

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种子制售环节的涉黑涉恶线索、信息报送,除向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外,同时向省种子站报送。

联系人:何芳、涂坦;

联系电话:028-85579500、85512638。

四川省种子站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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