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草甘膦、毒死蜱等限制类农药生产装置允许技术改造升级或实施产业转移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配套出台了《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限制类

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实施产业转移,促进节能降耗、提质增效。限制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

限制类农药生产装置包括: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盐、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草甘膦、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淘汰类

淘汰类产品和项目禁止投资;各企业应立即停产、关闭(标注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淘汰);命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得转移使用和生产。

淘汰类农药生产工艺、装置包括: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淘汰类农药产品包括:高毒高风险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10%草甘膦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化苦;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农药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三氯杀螨醇。

禁止类

禁止类项目禁止投资新建;禁止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但原则上禁止扩大生产能力。禁止类石化化工产品,若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配套本地或本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或园区或企业自身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副产,可以建设。

禁止类农药项目和产品包括:新增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生产企业;新增农药产品,氯磺隆、胺苯磺隆、威菌磷、五氯酚(钠)、内吸磷、氯唑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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