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出席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出席全国营商环境评价

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8月27—28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在京举行。8月27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出席会议,并以“对标先进水平 聚焦突出问题 着力深化改革 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题发表主旨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主持会议。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致辞。北京市副市长王红、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重庆市副市长陆克华、优化营商环境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全国31个省(区、市)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同志和特邀城市代表、专家、境内外媒体记者等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带动了创业创新热潮。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根据世界银行评估,2017年我国营商环境排名78位,在全球只处在中等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从打造全球竞争新优势、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三个方面深化认识,切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国务院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要在“三个持续”上下功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大力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营商办事的浓厚氛围。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三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大幅压缩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进出口通关、不动产登记、用电报装等办理时间,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上半年,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借鉴国际经验,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进行了试评价。从试评价结果看,北京市精准制定“9+N”系列政策措施,聚力营商环境示范工程建设,开办企业、用电报装、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北京市在试评价城市中总排名第一,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两个维度也都排名首位,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前列。其他城市也都以试评价为契机,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下一步,营商环境评价将在全国推开,请各地区支持配合发展改革委开展好这项工作,做到“三个强化,三个进一步”。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财、物及制度保障,逐项分解细化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采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动员企业、政府部门、中介机构等力量开展评价。二是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对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要深挖体制机制原因,找准改革突破口和关键点。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各地要开拓思路、勇于破题,中央部门要注重梳理提炼,推动形成全国层面改革举措。对于地方层面的个性问题,各地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的改革举措。三是强化探索实践,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对照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的最优值,参考借鉴相关做法,结合实际推进改革,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优化营商环境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出台新举措、解决新问题,从全国层面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委内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厅、政研室、投资司、外资司、地区司、振兴司、高技术司、财金司、价格司、人事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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