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研管理新体系
中国水稻研究所倪建平
改革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种业改革来说,最为迫切的需求就是增强产业化属性,为品种转化提供便利。但是,在传统观念和实践中,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往往是两个方向,觉得顾了一头很可能顾不了另一头。
造成这种认识的主要问题是割裂了育种各环节对于品种的贡献。实际上,一个品种能够卖出好价钱,品种直接育成人或者说成果转化人的贡献固然重要,但更离不开基础科研人员的努力。首先,品种的价值取决于品种特性,包括产量、抗性、品质、适应力,而品种特性的优劣根本上又取决于基础亲本材料,亲本材料是基础科研人员几十年的沉淀,没有坚实的科研基础就没有优秀的应用品种;其次,成果转化人站在市场最前沿,发挥着“品种红娘”的作用,最了解市场需要什么,市场信息要靠他们来反馈给基础研究人员,形成完整的科研链,让成果转化人和基础研究人员同享改革红利,可以使他们形成合力,各尽其职。
因此,中国水稻所在制定改革措施时,着重在成果转化的权益分配比例上下功夫,既提高成果直接完成人的权益比例,又兼顾基础研究人员的权益,通过修改科研业绩考核办法,对基础性研究适当倾斜,提高了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研究的年终考核业绩点分值,并提高科研论文的奖励力度。
通过奖励政策的“组合拳”,在保持以往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既让成果转化的价值最大化,同时又让成果转化收入惠及到更多人,从而确保在产业化的大背景下,基础研究不被“改弱”。
种业权益分配涉及到调动研究团队的积极性和兼顾科研院所统筹发展,必须要兼顾当前利益与发展后劲。
对于科学家来说,工作可能只是专心搞科研,而对于科研单位来说,就必须上升到科研管理的整体高度。如果给予产业化研究团队的分配比例过大,可能会削弱科研院所的调控能力,进而影响到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撑力。改革需要将分配比例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使得成果完成人及其他科研人员基本满意,研究所职工的收入也有平稳增长的基础。
其实,这也体现了种业改革三大基本要素——“种业人才、科研单位、种业企业”之间的关系,种业人才是改革成功的根本,是改革的核心。种业人才就像是待嫁的女儿,待秀闺中;科研单位是种业人才的娘家,给科研人员遮风挡雨,为他们提供茁壮成长土壤全力培养;种业企业是种业人才的婆家,科研人才通过技术入股、兼职或者全职的方式参与种业企业的发展,为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因此,种业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提高种业的市场化属性和科技含量,另一方面更要突破传统思维,在种业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种业管理体系,为科研服好务。
责任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