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比例改革激活创新链

编者按:近年来,种业权益比例改革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与单纯的育种技术创新不同,权益比例改革更多地在制度和政策层面,通过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更多地向科研人员倾斜,提高科研人员收入,进一步调动他们的育种积极性。自2014年改革开展以来,不少单位已经从“分配改革”升级到了科研管理创新,构建起了新的科研管理体系,通过高效运转的制度,让科研资源真正动起来。

“小作坊”变身“大工厂”

——华南农大探索权益链条化分配模式

本报记者付伟

暑假即将结束,华南农业大学国家植物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基地内,立秋前后插下的晚造水稻试验品种已经进入到加速生长的关键时期。不出意外,3个多月之后,满目金黄中,这里将迎来又一场丰收。

对于中心主任陈志强和他的团队来说,丰收的不仅仅是科研成果,更是改革成效。在植物航天育种中心,育种成果权益链条化分配成为了种业权益比例改革的最直观体现。

陈志强告诉记者,通过改革,科研成果转化后的收益20%给院校两级,其中学校占5%,学院占15%,剩下80%全部分配给科研团队,“但其中必须拿出30%作为科研再投入,特别是用于种业基础研究和技术理论研究。”在他看来,回流到育种科研环节的这笔资金,正是中心以链条模式探索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新思路的集中体现。

从育种技术研究、种质资源(亲本)创建,到新品种选育培育和示范推广,再到与种业、米业市场主体完成全面接榫,构成一个商业化育种的生命周期。突出的链条式特征背后,是高度的协同性要求和明确的专业化分工。然而,传统的科研组织更多呈现出“小而全”的作坊式色彩。“也就是说,一个课题组围绕一个项目、一个品种,往往要承担整个育种流程的全部工作。”在陈志强看来,这既带来了各自为战的无谓内耗,也产生重复研究的资源浪费,更存在带头人流失导致团队涣散、项目烂尾等潜在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在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机制改革中,华南农业大学彻底打破纵向到底的课题组模式,改为按照科研育种环节分段建立攻关组,形成衔接紧密、分工明晰的科研“生产”链条,前端研究为后端服务,后端产出也能为前端分享,如同一座座专业车间,组成一座现代化的科研“大工厂”。

在植物航天育种中心,科研组织形式的链条化改造投射在成果权益分配环节,便是无论是从事基础性研究还是应用性研究,无论是开展公益性服务还是商业化性转化,每个环节、不同岗位的科研人员都可以按照科研贡献大小进行成果收益分配。

“专业分工、协同创新”的组织机构与“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机制,碰撞出的,是华南农业大学育种领域科研体系的勃勃生机和产研结合的全新局面。至2016年底,中心共申请专利28项,获授权专利15项,斩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高等学校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重量级荣誉。

近年来,植物航天育种中心与相关企业开展杂交水稻新品种选育,合作金额达到500万元。“Y两优1173”和“五优1179”两个优质品种均以100万元的“身价”分别被转让给了广西和广东的两家种业公司。“中心还在积极寻求与产业链更下游的米业企业加强合作,让育种科研链与种业产业链更紧衔接、更为粗壮。”陈志强说。

责任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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