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山都公司就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陪审团关于草甘膦案裁决的声明
2018年8月10日,孟山都公司就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陪审团关于草甘膦案裁决作如下声明(英文阅读):
我们对约翰逊(Johnson)先生和其家庭的困境深表同情。然而,今天陪审团的裁决不能改变的事实是:超过800项的科学研究均得出一致结论,即草甘膦不致癌。草甘膦不是造成约翰逊先生罹患癌症的原因,陪审团的裁决也不是对草甘膦自身安全性的结论。作出草甘膦不致癌结论的机构,包括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世界多地的监管机构。孟山都公司将就约翰逊案的裁决提出上诉,继续捍卫草甘膦产品。草甘膦除草剂产品拥有超过40年的安全使用历史,时至今日仍然是农民和非农用重要、有效且安全的杂草管理工具。
孟山都公司副总裁 斯科特.帕特里奇
(Scott Partridge)
2018年8月10日
背景介绍
2015年,在IARC(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位于法国的一个非政府机构、非监管机构)错误地将草甘膦归入 “较可能致癌物分类”之后,美国的一些机会主义庭审律师就开始四处刊登广告,招募人员起诉孟山都公司以谋取经济利益。这些诉讼是基于IARC缺乏科学依据、有失公允的、不足为信的论点。2018年8月10日, 其中一个诉讼案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法院裁决,裁决也不是对草甘膦自身安全性的结论。
草甘膦是什么
草甘膦是全球农业生产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广谱性除草剂,拥有40年的良好长期安全使用记录,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得到应用,通过广泛的毒理学试验,全球进行了总数超过300个的独立毒理学研究。
全球监管机构肯定草甘膦安全性
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下的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中国农业部药检所(ICAMA)等在内的世界各地的多家监管部门和独立的科研机构均就草甘膦的安全性进行过评估,得出一致的科学评估意见,即:按标签说明使用草甘膦是安全的,不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任何不合常理的风险。
2015年10月,美国环保局(EPA)癌症评估审查委员会将草甘膦列为不太可能对人类有致癌作用。 随后,2016年9月,美国环保局在“草甘膦问题报告”中再次肯定了草甘膦不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结论。
2016年3月,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FSC)审查了草甘膦每日可接受的摄入量,并得出结论:没有观察到神经毒性,致癌性,生殖效应,致畸性或遗传毒性。
2016年5月,FAO/WHO的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对草甘膦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结论是:“草甘膦不太可能通过饮食暴露给人类带来致癌风险”。这是继2015年1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更新评估报告”后作出的结论,其结论是草甘膦没有被分类或建议归类为致癌性或生殖毒性。
2016年8月,新西兰环境保护局(NZ EPA)对草甘膦和致癌性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查,得出结论:草甘膦不太可能具有遗传毒性或致癌性。
2016年9月,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继IARC将草甘膦分类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之后,完成了对草甘膦的重新评估过程,得出结论:草甘膦不会对人类构成致癌或基因毒性风险,修改对草甘膦或含有草甘膦的产品的分类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2017年3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在其官网公布“草甘膦不致癌”的评估结论后,全球其他权威评估结构也相继重申:草甘膦是安全的。
2017年4月,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在完成了对草甘膦全面、为期多年的再评估后,批准了含有草甘膦的产品继续在加拿大境内进行销售和使用的延续登记申请。PMRA公开了其草甘膦的再评估决议摘要报告:草甘膦不具有遗传毒性,不大可能会给人类带来致癌风险;草甘膦在膳食(食物和饮用水)中的残留量不会给人类带来健康风险。
2017年5月,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 在其“草甘膦评估”官方声明中公开表示,草甘膦“不太可能对人类造成致癌危害”,并对ECHA的研究结果表示支持。EFSA是在分析了90000多页科学证据、3300多项经同行评议的研究后得出的上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