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中心召开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工作会议

为积极发挥项目牵头单位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牵头作用,切实落实法人责任,确保2018年重点专项项目顺利实施,高技术中心于近日在京召开了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工作会议。“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牵头单位科研主管领导参加会议,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国家遥感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高技术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高技术中心卞曙光副主任主持。
会上,高技术中心袁建湘副主任介绍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特点和面临的新形势,并结合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牵头单位履行好法人责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相关处负责人围绕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从文件背景、制定过程、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和落地考虑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的专题报告。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相关处负责人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资金使用基本要求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报告。会议还邀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等在研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围绕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高技术中心刘敏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对项目牵头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刘敏主任指出,在相关重点专项实施中期和2018年度项目启动之时召开牵头单位工作会是高技术中心落实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工作,确保专项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刘敏主任对项目牵头单位落实好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履职尽责。项目牵头单位作为项目任务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好项目牵头单位管理职责。二是要发挥桥梁作用。处理好科研工作人员与专项管理人员的关系,做好沟通衔接,做到信息不短路,科学管理、放管结合。三是要做好支持和监督。做好项目实施的支持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注重管理方法,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会议还结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对进一步加强重点专项过程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研讨,各重点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同志表示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落实好牵头单位法人责任,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全力推动专项总体任务目标的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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