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在高密举办

7月18日-20日,山东省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在高密市举行。培训班邀请了有关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解读,听取了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的经验介绍,组织观摩了农机合作社。各市农机局(办)管理科(处)长、部分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参加了培训班。省农机局韩永平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培训班要求,学员们要把握好这次机会,掌握好学习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获。一是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来进行学习。理事长是农机手的具体管理者,是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直接推动者。每位学员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尽可能多的来学习一些新知识,了解一些新技术,掌握一些新动态,通过学习充实头脑、积蓄能量。二是要围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来进行学习。理事长的经营管理水平,决定着合作社的发展水平,理事长在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要静下心来,针对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学习适用的内部管理机制,缺什么就学什么、补什么,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三是要围绕开阔视野来进行学习。这次培训既有专家授课,也有现场参观,尽管时间比较短,但内容相对比较丰富,要注意向专家学、向同行学,通过学习进一步开阔眼界和思路,为今后合作社更好更快的发展奠定基础。

培训班强调,参加这次培训的合作社,大都受到过包括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工程在内的各种奖励扶持,有的还获得了一些荣誉,理事长们在当地都是名人,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培训结束后,要继续在各个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要在“谁来种地”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前,随着土地流转步伐的不断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谁来种地”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大家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自身熟悉农机的优势,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和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合同作业、订单作业和跨区作业,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在“谁来种地”上要挑重担、唱主角。二是要在推广应用新机具、新技术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头脑灵活、接受新鲜事物快,是理事长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希望大家要发挥这一专长,积极推广应用增产增收新机具,特别是绿色环保和信息化、智能化新技术,既提高合作社的科学种田水平,又做给周围群众看,引领群众应用新机具、新技术,增强致富能力。三是要在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善于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来指导自己的经营服务活动,要向管理要效率、要效益,通过有效的管理,来推动发展,做大做强。四是要在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在当地老百姓心目中,都是名人能人,大家的一言一行周围群众都很关注。要带头执行农机牌证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农机作业标准和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遵守农机法律法规上要做出表率,在遵守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上要当好排头兵。争取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再立新功、再铸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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