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宣贯《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发表日期:2018-07-19 09:46PM 阅览次数:
7月18日,中国科学院今天在北京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宣贯《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树深指出,《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为中科院科学数据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有责任、有义务、有决心、有信心”落实好《科学数据管理办法》部署的相关工作。
李树深对全院科学数据管理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他说,要充分认识科学数据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科学数据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梳理中科院科学数据的现状,摸清中科院科学数据管理中存在的制约问题;要加强各部门协同,尽快构建中科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的政策体系;要结合中科院科研力量布局,建设好中科院科学数据中心支撑体系;要建立全院一体的科学数据工作体系,为中科院科学数据发展提供机制和组织保障。李树深强调,中科院愿意与国家有关部门一道,“聚众心、集众智、合众力、融众数”,共同开创“数据驱动创新”新时代。
会上,科技部基础司司长叶玉江围绕《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做了专题报告,从《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做了系统介绍和深入解读,指出科学数据管理对于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希望中科院作为科学数据的主要生产者和使用者,加快推进科学数据管理的相关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尽快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向社会推广。
中科院办公厅副主任王树志对中科院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报告,重点从中科院科学数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中科院机关有关部门领导,院属各单位主管科技工作所领导、科技处负责人以及相关科研人员600余人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