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有偿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
发表日期:2018-07-09 11:38PM 阅览次数: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浙江台州路桥区金清镇八塘村种植大户沈心增拿着草铵膦除草剂等480个农药瓶和斯品诺杀虫剂等1000个农药袋,来到该镇后街的金清金绿农资店,该店负责人陈洋富按类别进行清点,并在《路桥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台账》上登记相关信息后,交给沈心增318元的回收补贴。 这是路桥区推行有偿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助力治水的一个缩影。自“五水共治”开展以来,该区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减少农药废弃包装物中残留农药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决定有偿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把拥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店作为回收网点,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
回收的农药瓶(袋)按照规格大小制定统一回收价格,标准为:农药瓶分200毫升以下、200毫升(含)以上两类,分别按每只0.3元、0.5元回收;农药包装袋分50克以下、50克(含)以上两类,分别按每只0.1元、0.2元回收。 路桥区农林局植物保护检疫站站长於维维介绍,自2014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种植户的积极性很高,他们在购买农药的时候就被告知将有偿回收,使用后按照类别交到回收点,农资店负责人登记后并代为发放补贴。“前期资金由农资店先垫付,我们将每年和他们结算一次,并按规定将回收金额的20%对其进行补助,以此作为工时费和保管费。” 陈洋富告诉记者,这几年来,周边的水环境越来越好,要是河道有漂浮物都会有人主动去打捞,看看是不是农药废弃包装物。 於维维说,目前,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率已达90%以上,按照“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确保建立源头台账式管理体系。“下阶段,我们将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做到应收尽收,提高农业水环境治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