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来我省进行种业立法调研座谈

2018年6月26日,由山西省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王闵、省农业厅法规处调研员苏葆、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姚先伶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来到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就制定种业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座谈。
河北省农业厅法规处处长张连才出席会议并致辞。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张志刚主持会议,向调研组简要介绍河北种业发展和《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情况,省站市场监管科科长李志勇就《条例》相关内容作了说明。随后,两省就制定种子管理地方性法规进行研讨,对地方性法规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推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种子管理机构职能、种子管理和种业发展经费保障、四类经营主体备案、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山西调研组对我省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给予肯定,表示将认真总结此次调研成果,结合本省实际继续推动法规制定工作。
我省种子企业代表、省种子管理总站各科(站)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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