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器官重建与制造先导科技专项任务申报指南
中国科学院“器官重建与制造”A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已按照立项程序经过严格论证和审议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专项依托于中国科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创新研究院(筹),面向生命科学前沿、人口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于生命科学、医学、材料学、工程制造等领域的技术进步,解答高等哺乳类复杂器官难以再生的根本问题,建立功能模块、器官制造和原位重建的核心技术。突破资源、工艺、装备和质控等方面的瓶颈,推动器官制造和原位重建,治愈重大疾病。
按照专项论证确定的总体实施方案框架,专项以目标导向进行任务分解,按照“专项-项目-重点攻关方向-研究任务”四级结构组织实施。专项共设置“器官原位再生”、“器官体外制造”、“器官异体再造”和“临床研究转化”4个项目,每个项目下设若干重点攻关方向。重点攻关方向分为定向委托和自由申请两类。定向委托重点方向是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委托相关课题组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自由申请重点方向支持研究人员在专项资助方向内围绕目标自主确定技术路线,开展创新性研究。两类任务均由专项总体组根据任务性质,结合同行评议意见最终确定,并报请院主管业务局批准后启动实施。
此次对“器官原位再生”、“器官体外制造”和“器官异体再造”3个项目中自由申请的研究任务进行公开申报。申请团队需根据本指南中的申报范围及研究内容,按研究任务进行申报,同一研究内容不能在专项不同的项目重复申报。2018年度计划资助数、每个研究任务拟资助额度根据总体组综合评议确定。
一、申报范围及研究内容
1. 项目一:器官原位再生
在哺乳类动物中实现组织或器官再生及重建。
(1)研究目标:
发现调控哺乳类动物器官再生和重建的原理,建立复杂器官重建的关键技术,实现重要器官的结构和功能重建。
(2)研究内容:
研究胰岛、造血、肺、神经、心脏等组织或器官的形成和再生机制,发现调控组织或器官重建的因素及因子,揭示复杂器官重建的基本原理,结合动物模型建立器官重建的策略。
(3)考核指标:
针对2-3种器官和结构,建立器官重建的结构和功能图谱;发现1-2个在器官发育和重建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重要调控因素并揭示其原理;建立2-3项实现器官重建的新技术。
(4)设置方式:
下设若干研究任务,自由申请,择优支持;每个研究任务拟资助经费50-100万元/年;申请人制定两年工作计划,围绕指南中的一项或多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研究目标、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2. 项目二:器官体外制造
体外构建具备一定功能的器官或复杂结构。
(1)研究目标:
针对重要器官,结合新型组织材料、新一代组织工程手段和特定装备,建立细胞组装、模块构建、功能优化的技术体系,体外构建特定器官或复杂结构。
(2)研究内容:
方向1:筛选适合组织或器官再造的关键种子细胞类型,结合其细胞组装特性,构建具有一定功能的人工组织及器官。
方向2:建立适合特定应用场景的新型3D打印技术和装置,打印组织或器官,验证组织或器官的功能。
方向3:开发细胞规模化扩增的关键技术和装备,优化扩增条件,获得大量用于器官制造的细胞。
方向4:建立规模化器官制造和多器官系统集成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装置。
(3)考核指标:
针对特定器官或组织,在种子细胞选择及细胞组装、新型3D打印、细胞规模化扩增、规模化器官制造和多器官系统集成等某一方向,建立1-2项创新性技术或工艺,研发1种以上装置,构建功能性人工组织及器官,结合动物模型验证其功能。
(4)设置方式:
下设若干研究任务,自由申请,择优支持;每个研究任务拟资助经费80-150万元/年;申请人制定两年工作计划,围绕指南中的一项或多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研究目标、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3. 项目三:器官异体再造
建立器官异体再造的关键技术,实现器官异体再造。
(1)研究目标:
探索组织或器官异体再造技术,在大动物体内制造功能器官。
(2)研究内容:
研究异种嵌合的时空、细胞和组织特异性,针对不同器官建立特定的异体再造策略。在合适的大动物器官缺陷模型中实现异体器官再造并通过移植验证其功能。
(3)考核指标:
发现不同类型干细胞、不同器官和组织类型、不同发育阶段异种嵌合能力的特征。结合特定器官发育缺陷的动物模型建立异种嵌合的新策略;通过异体细胞嵌合补偿实现部分或完全器官再造;系统评估异体再造器官的功能。
(4)设置方式:
下设若干研究任务,自由申请,择优支持;每个研究任务拟资助经费80-150万元/年;申请人制定两年工作计划,围绕指南中的一项或多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研究目标、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二、申报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专项研究任务,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具备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主要从事与专项相关的研究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要求每年应保证2/3以上时间用于专项研究。
(2)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研究任务,申报内容符合本招标指南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3)在申报单位对申请书内容和申请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申报单位推荐承担专项的研究任务。
(4)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2. 中国科学院院外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所申请的专项研究任务原则上应与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单位进行合作研究,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在该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并需至少1名专项总体组成员出具推荐函。总体组成员每人最多可推荐2项。总体组名单见附件3。
(2)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研究任务,申报内容符合本招标指南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3)院外申报单位应提供配套支撑条件,并按照专项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13%匹配间接经费。院外申报单位需签署承诺书,具体见附件2。
(4)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3. 设立青年项目,鼓励具有创新思想的优秀青年人才申报。青年项目计划资助数及资助额度由总体组综合评议确定。申报要求如下:
(1)青年项目申请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院属研究单位。在申报单位对申请书内容和申请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申报单位推荐承担专项的研究任务。
(2)申请人应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已获得国家、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计划资助的申请人优先。
(3)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研究任务,申报内容符合本招标指南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4)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4. 鼓励申请人员集成和组建交叉学科团队参与专项研究任务。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参加人员均需满足申请条件,并只能以参加人员身份参与专项中一个任务的申请。
5. 专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技成果及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专项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创新研究院(筹)与任务承担单位共有(具体共有方式、份额比例根据具体项目及双方贡献大小在相关合同中另行约定),并由中国科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创新研究院(筹)统一管理。各类科技成果的发布、使用、转让等,应按照任务书及相关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6. 专项形成的研究成果在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专利申请、奖励申请时,应标注“中国科学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资助”及专项编号,单位应增加标注“中国科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研究院”,代表性成果应标注在第一位。
三、申报书撰写要求
1.按照附件4中的申请书格式撰写,要求文字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平装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申请材料应有申请人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受理与遴选
1.申请书由研究单位分类汇总、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一式2份,连同汇总的电子版文件(光盘或E-mail至联系人邮箱),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送(寄)至邮寄地址,同时请提交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如申请内容不符合专项研究目标和支持方向或有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3.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将由专项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通过书面评审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5号
中国科学院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创新研究院(筹)/动物研究所A座216室
邮编:100101
2.联系人:
杨维 010-6480-7811,wyang@ioz.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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