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3年第4号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业经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2007年11月8日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doc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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